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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穗教行复〔2019〕第1号

  • 发布时间:2019-02-28 08:35:0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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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行复〔2019〕第1号

  申请人:陈某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

  法定代表人:杨雄忠职务:局长

  申请人陈某某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2018年12月20日作出的《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于2019年1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同日受理,现已审查完结。

  申请人请求:一、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二、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把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三村幼儿园(以下简称“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划拨到申请人。

  申请人称:因历史原因,竹三村幼儿园没有对公账户,申请人于2018年7月16日向被申请人书面申请将2018年生均公用费等补助划拨到申请人账户上;2018年11月15日,申请人通过白云区信访局再次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要求将2018年生均公用费等补助划拨到申请人账户。2018年12月20日,被申请人以《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答复申请人,称将会把竹三村幼儿园2018年生均公用费等财政补助款划拨到钟落潭镇政府,由镇政府将款项下达到幼儿园指定账户;但申请人向钟落潭镇政府了解获悉,白云区教育局并没有向钟落潭镇下发任何文件,要求镇政府把款项下达到幼儿园指定账户,申请人认为这是被申请人的虚假处理答复。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供了以下证据:1、《关于再次请求区教育局下拨2018年生均补助款等问题的申请》;2、《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

  被申请人答复称:竹三村幼儿园为广州市白云区一所公办性质的集体办幼儿园,举办者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三村村民委员会。由于竹三村幼儿园一直未能办理银行对公账户,导致财政补助资金一直无法直接下达到幼儿园。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划拨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的通知》(云教〔2018〕290号),白云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将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含竹三村幼儿园)的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下达至举办者上级主管部门钟落潭镇政府的零余额账户,由钟落潭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以及附件规定用途发放至所属幼儿园。

  被申请人提供了如下证据:1、《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划拨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的通知》(云教〔2018〕290号);2、《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证书》(登记注册证书号:BY44011127);3.转账证明。

  经查:竹三村幼儿园为经被申请人审批开办的集体办园性质的公办幼儿园,举办者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人为竹三村幼儿园的负责人。

  2018年9月11日,被申请人与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向钟落潭镇政府发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划拨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的通知》(云教〔2018〕290号),明确由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将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包括竹三村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共计643.60625万元下达至钟落潭镇政府零余额账户,资金下达后,由钟落潭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以及附件规定用途发放至所属幼儿园。

  2018年11月15日,申请人通过白云区信访网站向被申请人提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将2018生均公用费等补贴划拨到申请人账户上。2018年12月20日,被申请人以《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告知申请人,因竹三村幼儿园一直未能办理银行对公账户,造成财政补助资金一直无法直接下达到幼儿园,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经白云区财政局同意,竹三村幼儿园2018年的财政补助资金将划拨到钟落潭镇政府,由镇政府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相关款项下达到幼儿园指定账户。

  另查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12月20日将竹三村幼儿园的2018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及市生均定额补助资金1,066,975元(该园于2018年7月份已停办,下达财政下拨资金的7/12)拨付至竹三村幼儿园的举办者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三经济联合社财政专户。

  本机关认为:竹三村幼儿园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集体办园性质的公办幼儿园,属于《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规定的发放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对象范围。《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各区财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对资金定期开展自查,负责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指导辖区幼儿园做好补助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幼儿园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并及时汇总报送市教育局。”依据前述规定,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负责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分配和拨付,被申请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实际上,白云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将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含竹三村幼儿园)的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拨付至钟落潭镇政府,钟落潭镇政府也已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划拨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的通知》(云教〔2018〕290号)规定拨付竹三村幼儿园2018年公用经费补助及市生均定额补助资金。因此,申请人请求拨付2018年生均公用费等补贴资金事项不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

  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陈某某申请划拨竹三村幼儿园2018生均公用费等资金事项的答复》(云教复〔2018〕223号),其内容仅仅是将《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划拨钟落潭镇7所无对公账户幼儿园2018年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的通知》(云教〔2018〕290号)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并没有对申请人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本机关决定: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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