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现将市府办公厅转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育[2016]12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并务必于8月22日(星期一)前将自查报告及附表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zgzc@gzedu.gov.cn 。按文件要求,我局将汇总各区自查材料上报市政府审定,请各区高度重视,并确保上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吴勇、陈柳斌,电话:22083786、220837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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