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能的通知
穗教组人〔2004〕10号
穗教组人〔2004〕10号
关于调整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的通知
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广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穗编字[2003]36号文)的精神,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加挂“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牌子。经研究,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设馆长(主任,兼书记)1名、副馆长(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教研管理部、信息资源部、技术服务部、培训部。
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
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方案,完成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
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广州市现代教育技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依照国家、省、市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和健全我市教育信息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在信息技术教育环境下的管理制度。
四、负责我市教育科研网、教育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我市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应用和管理;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提供教育信息技术服务,通过教育网站发布教育信息。
五、负责广州市教育局机关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人员、教育技术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七、组织并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与实验,开展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工作。
八、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市中、小、幼师生参加全国、省、市的各类相关竞赛活动及青少年科技活动,并做好相关论文、教育软件、优秀课例、学生作品等教研成果的评审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工作。
九、参与广州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体系的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结合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及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相关的技术服务。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通知
抄送:市编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分送: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穗教组人〔2004〕10号
关于调整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的通知
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广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穗编字[2003]36号文)的精神,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加挂“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牌子。经研究,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设馆长(主任,兼书记)1名、副馆长(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教研管理部、信息资源部、技术服务部、培训部。
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
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方案,完成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
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广州市现代教育技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依照国家、省、市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和健全我市教育信息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在信息技术教育环境下的管理制度。
四、负责我市教育科研网、教育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我市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应用和管理;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提供教育信息技术服务,通过教育网站发布教育信息。
五、负责广州市教育局机关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人员、教育技术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七、组织并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理论与应用的研究与实验,开展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工作。
八、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市中、小、幼师生参加全国、省、市的各类相关竞赛活动及青少年科技活动,并做好相关论文、教育软件、优秀课例、学生作品等教研成果的评审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工作。
九、参与广州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体系的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结合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及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相关的技术服务。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通知
抄送:市编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分送:局机关各处室。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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