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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网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09-26 16:59:4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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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办〔2007〕149号
 
 
 
穗教办〔2007〕149号
 
关于启用新版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网站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网站(网址:www.gzedus.net,以下简称“安全网”)是我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学校安全管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安全网”的作用,我局对该网站进行了改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安全网”基本保留了原网站的栏目。
二、“安全管理平台”栏目有了较大的修改,由“警纠校处”、“学生异动”、“校车管理”、“通讯平台”、“法制副校长”5个栏目构成,用户范围扩大到市属各高校,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生活保障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管辖学校(幼儿园),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平台”采用实名制登陆,初始密码为123321,登陆及使用方法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或致电96930查询。请各用户及时登陆“安全管理平台”,并于10月12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修改密码。
 
(二) 登陆“警纠校处”栏目,查阅本地区、本学校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反馈教育信息。
(三)“学生异动”栏目用于记录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请各学校将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及时在该栏目中反馈,并将本校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补录到该栏目中。
(四)在“校车管理”栏目登记学校校车(含专运学生车辆和行政车辆)。
(五)在“通讯平台”栏目中登记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讯资料,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将通过该平台向各有关人员传递灾害性气象预警等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六)在“法制副校长”栏目中登记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资料。
三、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对属下学校在“安全网”上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验证等方式审核的校车信息将作为交警部门、公路规费征稽部门审核、确认校车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我局将通过“安全网”发布与学校安全相关的消息和宣传教育资料,并以“安全网”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沟通的桥梁、教师获取安全教育资料的渠道、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途径,请各学校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每天登陆“安全网”了解情况,并引导学生通过“安全网”学习安全知识。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谭育宁,联系电话:83186917)
 
 
 
 
 
 
 
 
 
 
 
 
 
 
 
 
 
 
 
 
主题词:文秘工作 学校 安全 信息化 通知 
抄送:市劳动和生活保障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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