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度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团委,局属各单位团组织,各有关民办学校团委:
根据团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推荐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工作的通知》(团穗办〔2010〕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将我市教育系统开展共青团员教育评议和评选优秀共青团员系列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一)各单位团组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教育评议方案,指导各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的步骤开展教育评议活动。学习教育阶段要注意把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团建工作相结合。通过“教评”提高团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努力推动共青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团组织根据《团章》中有关入团条件、团员权利和义务要求等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的内容要充实,时间要保证;团员应认真填写《团员评议表》,并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自评和互评,评为合格者方可由学校团委按要求给予团籍注册。
(三)局属各单位及有关民办学校的团组织教育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团委年度评优范围,各单位要认真填报《201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于3月29日前报送我局团委。
二、切实做好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各单位团组织可在各团支部评先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应以2011年交团费人数为基数,控制在5%—25%之间。同时,各单位要按照《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市优秀共青团员、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局属单位各团组织要于3月29日前,将“教评”工作总结、《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送我局团委,同时将工作总结、《201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angsd08@163.com。逾期不报则不予保留安排市优秀共青团员名额。
(五)高校团委及局属单位团组织于4月8日前将《2010年度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附件5,一式一份)、《2010年度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报送我局团委,同时将《2010年度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yangsd08@163.com。
附件:1. 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基本情况调查表
3. 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4. 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
5. 2010年度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6. 2010年度广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杨升东,联系电话:22083692,传真:22083689)
附件: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