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核查我市居住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的通知
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教育局:
现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请协助核查我市居住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的函》(穗国房函〔201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登陆我局财基处网页在“文件交换”栏,下载穗国房函〔2010〕1538号文中附表《各区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一览表》。
二、穗国房函〔2010〕1538号文中附表《各区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一览表》,是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有关原始资料填报的,各区可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对有关项目进行修改、补漏,也可增加项目,并在备注栏注明有关情况,填报方式可通过直接在附表上打勾或打叉填报。
三、请各区于10月15日前,将填妥的《各区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我局财务基建处(表格电子文档上传至我局财基处网页“文件交换”栏)。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岑海燕,联系电话:22083646、135352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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