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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免予公开转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1-03 17:19:24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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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管民办中职学校,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现将《广州市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09月16日

(联系人:李哲洋、江俊贤,联系电话:22083736、22083729


广州市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粤府教督函〔2020〕18号)要求,结合广州实际,特制定《广州市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建成公平卓越、活力创新、开放包容的广州教育新体系为目标,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历史使命,在广州市校园和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坚持育人为先、强身为本、增质为上,全面提升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新建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上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学校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体育教师配齐配足。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各校基本形成体育特色“一校一品”的教学模式,基本实现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技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96%,优良率≥50%,优秀率≥1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不少于3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不少于200所,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达到250所。全市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率达100%,且每校均按要求配备1名卫生健康副校长。各区“健康学校(幼儿园)”创建率达到65%以上。加强学生疾病防控,确保中小学生恒牙龋齿发生率、肥胖发生率、营养不良发生率明显下降,各学段近视率逐年下降0.5%。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学校体育锻炼效果

  1.完善学校体育课程体系。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规范开展体育课程,落实体育课程“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 ,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科学安排运动负荷。狠抓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和游泳、田径、体操等基础项目教学和训练,重视实践练习让学生熟练掌握运动技能。

  2.保证学校体育活动效果。发展学生心肺有氧耐力,各校每周安排至少一次体能大课间活动。每节课要安排8分钟体能练习,热身阶段要注重肌肉动力性收缩锻炼,放松阶段要注重肌肉静力性收缩锻炼,让每节体育课的运动强度达到发展体质体能的要求。同时每节体育课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和组织教学,个人运动密度≥75%、练习密度≥50%。小学体育课学生平均心率125至145次/分钟、初中体育课学生平均心率达到130至150次/分钟,高中体育课学生平均心率达到140至160次/分钟的,切实保证体育课教学质量。以课程教学、课外活动及课余训练等为载体,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切实保证学生每天进行校园体育活动,让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习惯。

  3.规范学校体育教学行为。市、区教研部门加强指导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制定体育教学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教研活动,提升体育教师教学水平。确立各年龄阶段青少年身体素质发展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结合教学规律,分学段规范学生专项体能练习教学。推进学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工作,收集分析体育教学过程性评价数据,了解全市学生体育技能掌握情况,进一步规范体育学科教研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学科课堂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

  (二)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4.完善体质健康监测管理。完善市、区、校三位一体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每年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严格要求各校按规定开展体质健康监测并上报数据,做到精准统测,精准分析,精准指导,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每年市和区级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行抽查,并进行排名,公布抽查结果。对体质健康监测排名靠后的区、学校进行约谈,明确整改事项,督促区、学校进行整改落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5.用好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市教育局建立年度学生体质健康通报制度。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根据体质健康检测所呈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并形成下一步工作方案。市、区教研部门针对体质测试中的薄弱项目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提升学生成绩体质水平。各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清晰梳理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学校要结合学生个人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给予反馈和建议,以此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养成科学锻炼习惯,促进其体质健康水平提升。

  (三)巩固“校—区—市”三级体育比赛体系

  6.完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积极参与全市性体育赛事,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学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形式多样、简便易行、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体育活动,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推动学生体育锻炼和强身健体,达成提升体质体能目的。

  7.推进校园足球优质发展。牢固树立校园足球科学发展理念,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校园足球工作长效机制,抓实抓好足球课堂教学普及,开展班级联赛、校级联赛和区级联赛等足球运动,完善竞赛和训练体系。

  (四)统筹协调保障场地资源

  8.加大场地设施改造投入。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确保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和器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加大体育卫生基础设施的新、改、扩建力度,通过校园“微改造”等多种方式增加和盘活校内体育场地。

  9.加强场地整改工程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已实现校园“微改造”盘活校内体育运动场地的学校,把此类学校作为典范工程,推广成功经验。设置学校场馆改建专项资金并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投入力度,解决学校教学用房和体育场馆问题。

  10.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协调体育部门,探索构建社会公共体育场所共享机制,缓解专业场地不足困境。推动社会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程度最大化;鼓励各单位修缮被占用或年久失修的场地,验收合格后按现行体育运动场地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11.探索学区场馆共享模式。整合学区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实现体育场馆共享模式,提高学校场馆利用率,充分实现学校间互惠互利,满足学生体育运动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加强体育卫生队伍建设

  12.加强体育卫生队伍配备。通过科学合理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体育教师、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加快体育与校医队伍建设,继续探索校医配置新模式,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校医。同时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在教师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各区中小学事业编制优化调整的统筹和规划,合理调配,逐步配足配齐学校专业体育师资和校医力量。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优化体育卫生人员配置。鼓励超额配置的体育教师、校医合理向缺额学校流动,实现体育教师、校医配置校际均衡。

  13.打造优质体育卫生团队。各级教育局每年应安排体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短期培训,支持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大力培养骨干教师。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坚定长期致力于体育教育事业的理想与信心。定期举办学校卫生健康知识培训班,普及推广相关卫生标准以及疾病防控适宜准则。

  (六)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环境

  14.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统筹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升学压力传导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家长学校的作用,与家长共同探讨并落实科学的教育方法。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生招生挂钩等违规行为。

  15.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增加授课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测试和考试,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每天睡眠9小时,高中学生每天睡眠8小时。每月调整学生座位,严格落实教室课桌椅配备符合率标准,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健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按标准配齐心理专兼职教师,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1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培训加强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心理调适与辅导,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和动态监测,跟踪重点学生群体并及时干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师生、家长推送心理防护知识和方法,广泛宣传心理求助热线和途径。做好家校联动,引导家长关心孩子心理健康,加强亲子沟通,共同呵护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七)加强学校卫生健康工作

  16.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症状监控,建立常见病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确保每所学校有卫生专业人员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学校健康教育的指导,编制或制作各类适合师生的健康教育示范教材、宣传手册、科普视频等,努力提升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17.加强建设体质健康档案。确保100%学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使用广州市学生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生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学生健康档案“一生一档”系统建设,为学生提供常态化的体质健康监测服务、个性化体育锻炼和健康指导,向家长提供学生体检报告。推广体育卫生管理系统,衔接“校-区-市”三级网络,实现信息数据化、智能化,精准分析学生体质水平和健康状态。

  18.加强营养健康工作指导。修订《广州市儿童青少年膳食健康手册》,研究健康营养膳食餐单,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和学生供餐单位按照膳食餐单内容进行配餐。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责任制,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监测,落实校园膳食营养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改善农村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培养学生养成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减少儿童肥胖、龋齿蛀牙的现象。

  19.加强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强学生用眼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视力保护工作。控制学生近视工作的时间和强度,避免视力负荷过重,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积极改善教室视觉环境,普及近视防控知识宣传,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科学引导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及时研究制约本辖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的主要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列入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在全市排名靠后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区和学校,实施行政约谈。通过“市--校”三级系统的努力,确保圆满完成全面提升学生体质体能工作任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健全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保证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学校体育和卫生年度报告制度和教育专项督导制度,促进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政府全面主导、学校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特别是开足开齐体育课、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落实学校膳食营养等工作,确保学生体质体能水平得到提升。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区教育局、学校及其举办者要根据全面提升学生体质体能工作需要,加大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学校体育卫生经费合理增长机制,切实保证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可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对体育师资和校医配置、器材配备与场地设施维护、教学训练、比赛活动等要给予重点保障,为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实效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监管力度。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促进工作有效落实。要针对学生体能核心素养不强、肥胖率和近视率居高不下等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小学和高中学校,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全市水平的学校的督导和监控,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学生体质体能水平。

  (五)加强风险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配套学校体育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后顾之忧。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坚持家校共育,布置家庭体育作业,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注重健康理念教育和身体素质训练相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保障人员待遇。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和高温补贴待遇,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鼓励有能力的体育教师尝试担任班主任或学校领导职务。指导各校完善校医管理制度,建立适合校医成长发展的制度,提升校医发展空间,切实保障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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