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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把好校服质量关!广州市中小学校服质量合格率保持90%以上

  • 发布时间:2021-08-07 15:26:2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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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关系着广大学子的健康成长,让他们穿得健康、舒适、美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一直以来,广州教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校服管理工作,从规范创新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依法履职尽责三个方面着手,把好校服质量关,坚持十数年持续改进和规范校服管理工作,广州市中小学校服质量合格率一直保持90%以上。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充分提升市场活力

  从2006年开始实行校服集中招标采购到2017年校服的“放管服”改革,广州市教育局都一直强调校服管理要遵循公开、公平、规范和专业原则。

  2015年6月,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至今,全国各地校服“放管服”改革工作已进行了6年,形成了学校自主采购、集中招标采购、市场零售等多种校服采购模式。2021年3月,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重新修订印发了《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职责;再次明确广州市“学校可以自主采购校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校服采购模式,同时要求校服的选用要多方参与、采购全过程要公开,构建以学校及家委会为主体、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机制,使广州校服市场保持着向更透明、更开放的方向发展。

明确“双送检”主体  确保校服品质安全

  今年重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实行校服“双送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送检主体和责任,即供货企业与采购单位实行的“双送检”:

  一、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学校、主管的教育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图1: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png

  为了保障校服质量,《办法》同时还明确了主管的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服采购监管职责。每年由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校服企业、学校共同做好校服供应和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办法》还对校服选用制度、设计原则、采购形式、质量标准、监管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广州市的校服管理,确保校服品质安全。

出台采购示范合同  力促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7月,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办法》的配套文件——《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2021版)》(以下简称《合同》),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校服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着力保护和完善校服市场的公平环境,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校服的采购管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图2:《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2021版)》.png

  根据《合同》,校服的样式可由学校指定或由生产企业设计,委托设计的校服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要由采购方书面确认。校服出厂前,提供方要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同时,合同还对校服的质量标准、交货、验收要求、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进一步落实了《办法》的要求。

  接下来,广州市教育局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校服质量检测监督,提高校服售后服务满意度,推动广州市校服工作健康发展,筑牢校服安全防护屏障,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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