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的通知
穗教发〔2008〕2号
穗教发〔2008〕2号
关于印发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
校长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
校长培训规划
2003—2007年期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以全面提高校长的专业水平为基本目标,紧密围绕新课程改革,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系统构建了开放、多元、富有特色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为我市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现代化的全面推进,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校长的素质和能力以及校长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和《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和能力建设为根本,建设一支适应广州市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校长队伍;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为要务,深化我市业已形成的富有特色的“开放、多元、互动”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整合培训资源,强化培训管理和督导,切实保障培训效益。
(二)主要目标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拟任或新任校长进行全员任职资格培训,对在职中小学校长进行提高培训;在校长高级研修的基础上培养数十名优秀校长,其中培养出10名左右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具有世界视野的名校长。切实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够引领广州教育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2、加强校长培训的研究,总结归纳成功校长的特质和成长规律,制定校长的专业发展标准。充分利用广州市具有的先发优势、地源优势、文化优势,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化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的改革,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完善富有我市特色的“开放、多元、互动”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3、引入项目管理机制,规范培训市场,建立灵活的既分层次又上下通连的校长培训格局;健全校长培训的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和督导;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整合培训资源,建立我市校长培训信息资源库,提高校长培训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培训效益。
4、加强培训者培训。建立常规性的培训者培训制度,不断充实培训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内生与外引匹配的培训者队伍。
5、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倾斜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培训,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分类实施。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要统一部署,按照市、区分工,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实施。各区(县级市)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的中小学校长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2、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要求,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在职定期培训制度。坚持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提拔的校长必须持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现职校长必须参加提高培训。要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作为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既要注重学校教育管理前沿理论的指导和引领,又要关注受训者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特别要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经验提炼、问题研讨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整合资源,重点培养。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国际交流。采取高级研修等形式,对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起示范作用、富有办学成效和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重点培养,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中小学教育管理专家。
5、城市与农村相结合。重点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校长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长队伍的均衡协调发展。从培训政策和经费上进行倾斜,为农村地区中小学校长到经济较发达地区参加培训、考察提供便利条件。
二、任务和要求
(一)培训对象
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对象是各类初、中等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拟任和在职的领导干部。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是指我市所属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公务员。
(二)培训类型、目标和要求
1、任职资格培训
任职资格培训的对象为新任校长或校级后备干部,这是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任职要求对新任校长或校级后备干部进行的,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可在上述指导性计划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内容。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属国家强制性的一次性培训,新任校长或校级后备干部必须参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颁省级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在本规划周期内,每年可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若干期任职资格培训,以满足新任校长或校级后备干部取得任职资格的需求。
2、在职校长提高培训
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的对象为已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在职中小学校长。培训侧重提升校长的教育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培训内容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累计不少于24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可在上述指导性计划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在职校长提高培训也属于国家强制性培训,每位在职校长在一个培训周期内都必须参加,完成规定的学时,并记录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在本规划周期内,每年可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若干期校长提高培训,以满足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的需求。
3、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
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是指对富有办学经验、办学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较强研究能力、富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中小学校长进行的旨在培养省、市级“名校长”或办学带头人的培训。培训内容注重校长个人的实践总结和系统理论提升,在研修的基础上著书立说。在本周期内,每两年举办一期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力争培养50名市级优秀校长,其中10人左右成为省、市级“名校长”。
4、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
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培训内容重点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管理理论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讨。争取在5年时间内使市、区(县级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普遍参加一次培训。
在以上培训中,可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
(三)培训形式
1、专题讲座,专家引领,学校挂职,名校长辅导。
2、网络远程教育。可将部分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内容上网,使集中面授式培训与网络远程培训相结合。
3、校本课题研究
4、校长沙龙、论坛
5、境内、境外异地学习、考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对校长培训工作的领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广州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联合培训”的管理体制。
(二)坚持和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和在职校长培训制度
中小学校长任职前必须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新任中小学校长依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从具备校长资格的人员中选拔。
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培训档案。对没有完成提高培训任务的在职校长,由校长任命机关(或聘任机构)安排其在一年内重新接受培训,逾期仍未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和晋级,不能继续担任现职。
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把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坚持和完善校长培训办班的申报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情况汇报制度、学籍及考勤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和结业发证制度等。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各区、县级市与其他机构联合举办的中学校长培训班,经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承认其办班资格及认定学分。凡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校长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中小学校长,经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审核后,可认定其学分。
参加经认定的各级校长培训并取得结业后,均可抵扣本年度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具体参照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执行。
制定对校长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基地的工作评估标准,建立校长培训质量评估制度。从培训资格的审核、培训目标的确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条件等环节上加强对校长培训质量的检查评估。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
1、以现有培训者队伍为基础,从国内外聘请一批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聘请一批名校校长参与培训讲座,提高培训质量。
2、创造条件,为培训教师提供进一步学习与进修的机会。如国内外考察、实地挂职锻炼、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和攻读高一级学历(位)等。
3、坚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要经常深入学校,了解学校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的质量。
(五)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1、加强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建设。建设高标准的教学、研究、管理、生活一体化校长培训基地。建设校长培训的网站,建立校长培训的资源、管理信息库,通过提升基地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校长培训的效率和效益。
2、各区、县级市要加强对本级校长培训机构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教学条件。
3、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作为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实践基地,以利于校长参观考察学习。在第一批已建立的11所基地学校的基础上,再建设第二批10所基地学校。
(六)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和增长
中小学校长培训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列入教育事业费预算,设立校长培训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随着校长培训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拓展,逐步加大对校长培训的经费投入。
本规划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以上含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主题词:校长 培训 规划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