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二○○四年工作要点
2004年,我市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巩固、深化、提高、发展”为方针,以创建教育强市为目标,深化改革,培植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农村教育,加快学前教育低龄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职业教育社会化、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成人教育终身化的进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广州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一、以创建教育强市为目标,推动广州教育发展,提升广州教育的综合实力
(一)牢固树立大教育观念,加强对广州教育的整体规划、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深入开展新时期的教育研究,立足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广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修订创建教育强市的方案,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加大对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扶助力度,形成工作新思路,推进广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二)全面加快教育强区(市)、教育强镇的建设,促进广州地区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市要成立创建教育强市领导小组,设立“创强”专项资金,重点指导番禺区做好今年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区(县级市)要修订“创强”方案,加快“创强”进度,建立“创强”保障机制;东山、越秀、天河、黄埔、荔湾、海珠等教育强区要坚持率先发展,增创新优势。
(三)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及全国、省召开的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出台因地制宜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农村教育的持续发展建立稳定的机制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确保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安全、保运作”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负债问题。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加强城区对农村教育的帮助和支持,全力推动农村网络远程教育的建设,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村建设远程教学观摩试验系统,促进农村薄弱学校与城区先进学校之间的教学交流。建立保障机制,扶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二、以推进区域性教育协调发展为主题,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四)以布局调整为主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广州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建设优质学校,发展优质教育,尤其要加快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规模,确保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顺利实施。要加快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化工程,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重点项目建设,使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学位数增加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位数的55%,并创建2-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训中心。要加快实施《广州市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通过对市属成人高校进行优化组合,组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促进以番禺区为主、市区共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推动市属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办好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朝着组建网络技术学院的方向发展。
(五)加快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化建设。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增加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进一步加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力度,严把学校总体规划和单体设计的质量关和建设的效益关,使建设工程满足教学的需要,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与实施后勤社会化的改革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需求相结合;要落实市、区两级财政的资金投入,并积极探讨引入社会资金;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05年24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部建成。同时,要按照《关于加强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软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学校的整体建设,使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
(六)启动“加强初中建设工程”。通过新建、改造初级中学或把一批完全中学改办为初中等方式,形成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初中。积极探索和改革初中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缩小初中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七)启动“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异地新建的形式,高标准重建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完善随班就读管理制度,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八)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拓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的应用领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和各区(县级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继续抓好信息化的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信息技术环境。完成市教育科研网试验网二期工程。全市中小学学校电脑生机比要达到12:1;所有中学完成“校校通 ”,小学“校校通”比例达到70%;中学要不断提高开设信息技术课的教学质量,全市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的比例要达到75%。要重点解决农村和薄弱地区学校开设信息技术课及实施“校校通”的困难。信息化建设比较先进的区(县级市)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应用,特别在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以及教育管理信息化方面要取得进展。要开展基于市教科网的各项重大应用项目,今年主要抓好六项重点工程:一是建设市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及基于该库的综合业务系统;二是建设基于市教科网的数字图书与期刊馆;三是建设基于市教科网的教学资源库;四是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互连互通;五是加强招生考试系统工程建设;六是加强市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三、以实现优质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发展
(九)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和起始学科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做好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准备工作。探索、完善中小学评价、考试、招生办法,积极稳妥地在条件成熟的区开展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中考英语科新增口试。加强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控和管理,逐步完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控机制和体系。积极实施《幼儿园教育纲要》试点工作,加强示范园建设,切实做好城区托幼园所的重新登记注册工作,建立托幼园所的定期审核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新疆班的办班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
(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工程,把中等职业教育做强、做优、做活,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启动“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着手建设10所规模大、优势强、效益高的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并将其中1-2所学校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设商务旅游、交通运输、机电技术、信息等专业的实训中心,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继续推进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试行学分制。积极进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转制的调研和试点工作,推进多元化办学,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灵活开放、规范发展并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十一)加快成人教育的发展,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开展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开展市民、村民素质教育。巩固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三级网络,继续加强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并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性学校、市级骨干学校的建设。继续抓好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教育,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教育的新路子,构建有利于人人、时时、事事、处处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十二)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提高市属高校的整体办学效益。科学合理地确定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的发展定位,促进学校的建设上质量、上水平,突出办学特色。积极配合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的建设,落实广州大学新校区的建设。抓紧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扩建工程,加快临床学院建设。建立以就业、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本科专业,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实施“名牌专业”战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继续加强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在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
(十三)发挥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动力、导向和保证作用。学校德育要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各团体对学生进行德育的优势,推进网络道德、性健康教育和学生义工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加强法制教育,发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抓好广州市中小学生消防、交通、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和基地的建设。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建设。
(十四)坚持科研先行,以科研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开展。继续贯彻落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明确主攻方向,实施重点突破,营造科研促教的良好环境。创新市属高校的科研模式,倡导以项目课题为纽带,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关,加大科技面向市场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强对学校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启动广州市青少年“科普谷”建设,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队伍、阵地建设,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青少年科普及科技竞赛活动。
(十五)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要按计划完成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的第二阶段工作,使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达到100%的开放率。高度重视学校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坚持“日报”制度和学校保健应急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和学生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抓好学生健康教育,增强学生体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比赛、艺术表演、学校国防教育系列活动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切实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稳步推进
(十六)实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严格编制管理,推行教职员聘用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落实提高教师岗位津贴的有关工作,建立与聘用制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在编制许可情况下,重点引进具有高级职称和学历层次较高的优秀骨干教师,逐步建立教师流动机制,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
(十七)整体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联盟”计划,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体系的建设,争取使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成为教育部“教师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指导思想,以开展“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教师”培训工作为重点,实施中小学新一轮全员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尤其要解决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英语和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问题。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认定并建设一批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水平。加强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的培训工作,完成首批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继续加强师德建设和职称评聘工作。
(十八)加强市教育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的管理,重点对近两年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理论、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年轻的公务员到基层单位进行交流锻炼,通过多种方式选拔任用干部。
(十九)加强离退休干部队伍的管理。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围绕老龄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局属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和老干部的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运行机制创新
(二十)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认真做好省下放我市管理的74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接管工作,整治办学秩序。严把民办教育的入口关,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民办教育财务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国有民办学校的资产和经费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好“广州市民办教育论坛”,营造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继续开展《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
(二十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政策,贯彻执行《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确保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工作,努力争取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经费。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和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调整和完善我市中小学“一费制”政策,鼓励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稳步推进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改革。严格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十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推行目标责任制。为促进公共行政管理程序化,确保示范性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要推行目标责任制,对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建设规模、工期、标准、造价、重大变更等进行有效的追踪管理,加大对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把学校建设纳入良性运行轨道,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依期完成。
(二十三)加强局属单位建设,明确发展目标和策略。局属学校要把准广州教育发展的大方向,找准学校发展的定位,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有强项、有特色、有后劲的一流学校;抓紧对局属各教育支持机构进行调整和组建,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并积极解决其办公用地问题,使其更好地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加快推进局属三个企业的改制工作。认真做好教师住宅小区的配套、产权和销售工作,努力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二十四)加大教育改革开放的力度,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认真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范围和领域。实施培养、培训与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探索建立学生互换、教师互换、学者互访的人才交流体制。尽快评估命名我市华文教育基地,开拓华文教育市场,弘扬中华文化。恢复“广州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运作,使之成为我市开展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
六、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十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
(二十六)坚持依法治校,优化育人环境。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学校要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认真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完成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指导中小学围绕学校章程,清理、修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十七)加强督导工作,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会同市委组织部启动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开展“两基”复查,并对荔湾区、花都区进行抽查;验收老城区“用地特困学校”改造工程,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化;指导申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推进局属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发展性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自评工作指导和综合督导评估;促进等级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十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要以城区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措施,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机制的完善,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水平。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民盟、民进、农工、民革等四个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三十)继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并以此为指导,推动广州教育事业的发展,以新的改革成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新需求,为创建教育强市全面提速。
(三十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以贯彻落实《广州市教育局系统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方案》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题,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推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为重点,积极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要重视在中学生中发展党员。重视加强民办学校的党组织建设。
(三十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届满或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在加强对基建与维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的同时,要重点抓好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从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捐资助学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十三)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制定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校园治安投诉热线,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减少校园内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对“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认真做好防范、抵制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的工作。关注教职工在教育系统实施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思想动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办理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