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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0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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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市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教育强市为总纲,以基础教育为重中之重,以农村教育工作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生命线,以教育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向导,以制度和作风建设为工作保证,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广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全面推动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提升广州教育的综合实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决策。按照以人为本、体制创新、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完成《广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照省的验收标准,完善和实施《广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工程纲要》;完成南沙开发区教育整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宏观政策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推进广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二)加大督政力度,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完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督导制度。各区、县级市要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对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督促各级政府教育行为到位。建立对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体系,将教育“创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全面加快教育强区(市)、教育强镇的建设。加强对番禺区、芳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的指导,争取2005年通过省的督导评估;加强对番禺区的东涌镇、石楼镇、大岗镇和南村镇,花都区的新华镇、花山镇和狮岭镇,白云区的江高镇,增城市的新塘镇、石滩镇等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的指导,争取2005年通过省的督导评估。

二、落实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促进广州地区教育均衡发展

(四)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以及偿还教育欠债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按照市核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核拨,保证学校正常运作;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和逐步减免农业税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确保教育财政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争取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等级学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召开广州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扶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

(五)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农村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积极发挥农业中专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培训条件和服务,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六)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的帮扶制度。发挥城区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交流联席会议、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城乡中小学对口联系制度以及特级教师下乡指导教学工作制度。继续扶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高质量巩固“普九”成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七)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学生的实践活动和营造良好校园文化为突破口,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完善广州市中小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制度。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学科德育渗透力,对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锻炼。增强学生上网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扩大中小学生禁毒教育基地的规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通“家教之道”电台直播节目,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建设。

(八)深化改革,加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制订实施幼儿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的管理、投入、收费等制度;继续积极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启动示范幼儿园的评审工作,发挥示范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随班就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海珠区作为随班就读支持示范区的作用,完善特殊儿童受教育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继续加强课程改革的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及时总结课程改革实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指导学校抓好课程方案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评价制度改革等工作;抓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加强对全市基础教育的质量监控,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结合课程改革实验,加强高考研究工作,确保高考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完善小学入学地段生管理、借读生资格认定、小学升初中的学位分配办法以及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批次等问题,确保中小学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探讨、完善符合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需要的中小学教学评价体制和招生考试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进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统一规划,规范管理,保证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一)以就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教育,打造职业教育的品牌。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积极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继续加快优发展质职业教育,使我市的省级重点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位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位数的比例达到60%,力争建设1-3所省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争取创建2-3个省级实训中心,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的建设。以推进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试行学分制为契机,深化教学领域改革,创新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提高办学质量。

(十二)加强质量建设,提高市属高校的办学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评选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促进市属高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继续推进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培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继续支持广州大学“申博”、全校搬迁和迎接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做好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迎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做好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

(十三)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增强学生体质;按计划完成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的第二阶段工作,使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达到100%的开放率。开展学校预防传染性疾病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健康教育课,加强“健康促进学校”的建设工作;加强性健康教育,继续开展“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试点工作。举办广州市第四届学校少儿艺术节、广州市学校民间美术特色年评比大赛等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开展。加强学生国防教育。继续建设广州市青少年“科普谷”,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十四)继续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实验区要抓好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工作,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教育的新路子。农村地区要结合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研究社区教育工作的模式。要探索研究社区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办法。

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十五)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资金投入方案和相关保障措施,加快调整步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整体优化。全面规划初中教育工作,设立“加强初中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努力改善初中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抓好初中学校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初中等级学校建设,加快优质初中的发展。以异地新建的形式,高标准重建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创建全国一流水平的特殊教育学校。

(十六)认真做好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申报验收工作。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加快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步伐,落实市、区两级财政的资金投入,并积极探讨引入社会资金,力争24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部建成。切实加强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软件建设,做好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申报验收工作。

(十七)继续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调整工作。积极做好市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调整与改革工作,督促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引导不合格学校进行资源整合或转办职业培训学校。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争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转制工作有所突破。

(十八)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撤销广州业余大学、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广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建制,组建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满足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需要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十九)建设“教育e时代”工程,基本实现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全力建设“教育e时代”工程项目,着力支持名师辅导网、英语ee广场、心灵导航、学生频道等重要项目的建设;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启动中小学生家庭健康上网工作,为学生提高丰富、健康的网络文化。大力建设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初步在学生管理、招生考试、教师人事管理业务中得到应用。建设和完善市教科网及其应用系统,支持各区、县级市区域教科网的建设。继续支持和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基本实现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加强教育信息化制度建设,保证教育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十)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为重点,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推广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经验,全面开展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竞争机制。研究、制定市属高校、中专技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调整方案。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进一步调整充实市教育支持机构的领导班子,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二十一)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网络课程体系建设,完善教师现代远程教育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学平台,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对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实验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积极推进我市校本培训工作。开展我市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工作,完成700人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做好我市第一期“百千万人才工程”结业验收工作。

(二十二)加强教育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形成人才辈出的机制。加强我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继续配合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做好教师调配及在事业单位试行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加强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和班主任的培养培训,实施广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工程;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适应创建教育强市需要的干部教师队伍。

(二十三)继续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在离退休干部中加强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增进穗港澳台四地高龄教工的交流和联谊,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二十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教育投入体制创新,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融资和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市财政拟设立的创建教育强市专项资金,将用于扶持正在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市)”的区和县级市,加快推进“加强初中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两项工程。调整勤工俭学结构布局,规范后勤产业管理,发挥后勤产业支持教育、服务教育的作用。

六、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十五)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完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配套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关职能转变,促进科学、依法决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治教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完善门户网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六)坚持依法治校,优化育人环境。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完成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的审批工作,指导学校清理、修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促使教代会和民主管理逐步成为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完成《依法治教手册》和《广州市教育规范性文件选编》的编印工作。

(二十七)落实责任,立足防范,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作用,整治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青少年学生安全成长。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建立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基地,继续实行交通安全“警纠校处”制度,加强师生运载车辆的管理,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教职工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校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妥善做好疏导工作,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二十八)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继续做好《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民办教育举办者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着力培育一批优质民办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加强专修学院的稳定和转型指导工作。实施民办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民办学校的资产和经费的监督、管理,探讨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投入机制。继续做好《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相关工作。

(二十九)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创造条件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战略,进一步拓展与友好城市、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范围和领域,推进强强合作。多形式拓展华文教育,弘扬中华文化。

(三十)继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迎接国家对我市进行Ι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建设,逐步扩大少儿普通话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指导和测试机构、队伍的管理,规范测试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启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试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一)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心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积极选拔优秀年青干部驻从化市鳌头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市教育局系统“固本强基”工程的验收工作,迎接市委组织部的检查。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协调好学校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精心组织调研课题,推动党建理论研究工作上新台阶。

(三十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四大纪律。重点抓好六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建立“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地推进活动的开展。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三十三)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使内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拓宽审计领域,坚持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大宗物资设备审计和效益审计。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关口往前移,做好领导干部届中、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新的《内审规定》修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的《内审规定》,加强教育审计制度建设。加强审计队伍的自身建设,实现审计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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