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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 中心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10-31 1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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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发〔2007〕43号
 
 
 
 
 
 
 
穗教发〔2007〕43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
中心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把《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工作计划》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关于委托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中小学德育
研究与指导任务的通知》(穗教思政〔2007〕14号)精神,联系
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丘毅清,联系电话:83189799)
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
中心工作计划
 
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是在广州市教育局领导下对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科研和业务指导的组织机构。本中心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为指导,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部署下承担各项任务,对全市中小学德育进行指导,努力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实验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建立德育实验示范学校,总结和推广实验成果。
(二)配合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德育教师、家长学校师资的培训,提高德育骨干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指导中小学校研究和开发德育区域性课程和校本课程。
(四)参与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五)建立和维护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网站,为德育工作者提供德育资源、德育信息和专业交流平台。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决策、管理提供依托和参考。
二、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工作实施计划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科研与实验研究
 
1、制定中小学德育科研与实验研究规划,建立和完善德育研究促进机制。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部署下制定中小学德育(包括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工作、家长学校与家庭教育)科研规划,通过实施德育科研规划,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开展德育科学研究。颁布广州市中小学“十一五”德育科研与实验研究指南,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德育科研课题,建立和完善广州中小学德育研究、指导与促进机制。
2、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德育科研与实验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精神和文化特色的现代德育方式。
(1)组织专家指导并检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德育科研课题的实施情况和结题工作,并通过评估、验收和成果推广,形成德育科研规范和科研促进机制。
(2)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验研究。重组课题组和专家指导队伍,对市教育局确定的德育课题实验学校实行重新规划和分类指导;通过调整实验方案、具体指导、经验交流、骨干培训、检查评比和树立德育实验示范学校等举措,扎实而有效地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验研究工作。
3、制定中小学德育实验研究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实验研究示范学校的评选活动,积极推进现代中小学德育的科学化建设。
(二)组织实施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培训,提高德育队伍专业化水平。
1、组织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研究制定广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科研课题指南,引导“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结合工作实践申报研究课题,并对申报课题进行审定。组织专家对“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研究课题进行结对指导,指导名班主任培养对象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班级建设理论及结合申报的研究课题,进行实践体验。
2.整合德育专家资源,为德育骨干培训提供优质师资。成立广州市中小学德育专家讲师团,建立一支由本市德育专家学者、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组成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市级德育专家队伍,为中小学德育队伍培训提供优质的师资队伍,为全市中小学德育骨干队伍的培养提供交流的平台。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德育队伍培训。
3.实施全市“德育骨干队伍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全市教育系统德育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包括主管德育的行政干部、校长、德育主任和家长学校骨干教师等),逐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德育骨干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指导开展区域性德育课程研究和中小学校德育校本课程开发。
1.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研究和开发德育骨干队伍培训课程。编印出版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手册、中学班会课设计与指导丛书,班主任能力建设丛书等德育理论与实践指导用书。
2.指导中小学校开发德育校本课程。指导德育实验学校在深入探讨德育课程实施和教学方法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和开发各具特色的校本德育课程,促进德育与生活的融合、品德知与行的合一,切实提高德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研究制定专题教育指导意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专题教育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制定专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指导实验学校试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推广。
(四)参与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1.总结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经验和教训。探讨形成整合社会德育资源优势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协作机制和青少年问题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大德育网络体系,全方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和积极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及其主渠道作用。组织家庭和社区教育指导讲师团和志愿者,通过组织家庭亲子活动、团体康乐活动、家教讲座等形式,指导家庭和社区科学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3.组织和指导家长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发与完善家长学校的教育功能与制度;组建家庭教育专家队伍与培训家长学校师资;指导示范性家长学校建设,开展家庭教育研究与咨询等。
(五)建立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信息资源网络平台。
1.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和指导中心网站,为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2. 出版中小学德育刊物。编辑出版我市中小学德育刊物《中小学德育研究》(已有内刊号,暂定为不定期刊物,逐步过渡到双月刊);依托刊物举办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工作和家庭教育学术研讨、征文与优秀成果评奖等活动,积极为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科研实验成果交流与应用推广创造条件。
3.加强德育交流,建立区域德育研究与协作网络。精心打造“广州德育论坛”品牌,通过论坛形式加强包括台港澳、国内外地区之间德育的协作与交流,寻找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中小学德育的新模式。
4、整合广州市群众性德育研究组织,发挥我市德育研究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统筹对广州市教育学会中学德育专业委员会、中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学校心理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等德育团体的管理和指导,召开年会和编写出版研究论文集。
(六)深入德育调研,为德育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根据广州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专题德育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新时期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变化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以及现代学校德育的特点与规律,为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与参考。
 
 
 
 
 
 
 
 
 
 
 
 
 
 
 
 
 
 
 
 
 
 
 
 
 
主题词:中小学 德育 意见 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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