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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维稳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07-03-19 14: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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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思政〔2007〕4号
 
 
 
穗教思政〔2007〕4号
 
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学校幼儿园安全
和维稳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粤教保[2007]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科学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着眼于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和教育强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要认真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负责人,保证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使安全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今年之内,全市学校要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使覆盖学校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
要继续健全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和指导。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今年上半年,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对本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央十部门的颁布施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学校整体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关心和支持“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网”建设,做好气象预警、学生非正常死亡、校车、警纠校处等有关信息录入、更新、处理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妥善协调处理,决不允许瞒报、谎报和漏报。
二、高度重视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认真排查内部矛盾纠纷。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与稳定工作精神,时刻关注和了解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本系统、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准确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弄清带有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深入细致地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争取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不支持、不参与非法组织聚集活动。要整体设计,超前谋划,防患未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有关领导要亲临现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准确研判形势,争取多数群众,讲究策略,寻找最佳时机和稳妥办法,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久拖不决酿成大事。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高度关注网上舆论舆情的发展态势,及时把握我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密切注意和防止不良信息传播,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一)认真开展考评命名工作。坚持每年由学校自评申报,学校属地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择优推荐,市统一组织考评审核命名的工作程序,并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央十部门的颁布施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注入新的内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使创建活动成为各校安全管理的特色工作,真正起到示范和激励的作用。
(二)加强已命名学校的管理。要加强对 “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动态管理,总结和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迎接省下半年召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
四、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一)继续抓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车外观喷涂并集中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穗公交[2007]24号)精神,抓紧完成专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外观喷涂、检测、登记备案、核查和驾驶员登记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车的管理,并努力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要组织力量定期开展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大排查,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校内重点场所和危险地段,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农村山区学校管理,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山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山区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
 
(三)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教育部门要配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出租房、饮食店、交通、消防,以及学校周边地区网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黑网吧,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学校及周边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场所,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要指导学校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完善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防范体系,提高安全防范系数,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纲要》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部门和学校可以结合本地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积极主动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一是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学段的课程方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采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确保完成本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并要安排必要的时间,通过游戏、模拟、活动、体验等方式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二是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包括网络资源、图文资料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
(二)做好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以2007年3月26日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围绕
“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的教育活动。二是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穗防邪办[2007]14号)精神,在校内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月活动,发动学生参与“广州清正校园”网站的反邪教知识测验。三是健全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禁毒委发〔2002〕13号)提出的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学年开设两堂课的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的要求,将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定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骨干教师,切实安排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吸毒的控防工作,建立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在校学生吸毒现象,及时与学生家长和戒毒部门联系,做好吸毒学生的治疗工作。四是组织开展“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为内容的反恐公共安全教育活动,举办消防、突发事故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五是加强与公检法和安监部门的联系,重视做好法制副校长和安全辅导员的配备工作。
六、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培训活动
要充分利用原有培训阵地的优势,大力开展学校、幼儿园保安(门卫及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保安(门卫及安全管理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就做好2007年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工作 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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