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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广州教育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11-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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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我市教育系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和幸福广州作出新贡献。

  一、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新一轮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春节后,市委、市政府将隆重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科学谋划和部署我市今后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策略,颁布《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各单位要把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力度,促成全社会关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还要认真领会《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抓好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试点工作。认真制定和实施《广州市教育“十二五”规划》。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契机。要加强对区、县级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的指导,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把“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指标体系作为当前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南,强力组织实施,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开展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的部署,认真做好省对我市分管教育工作领导2009-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对区、县级市党政领导干部2009-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按照市委的部署,继续完成各区、县级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关于教育发展指标的量化评估工作。通过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责任,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四)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

  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落实广佛肇教育合作协议的各项政策,与佛山市、肇庆市在教育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交流,促进广佛肇教育资源的优化共享。推进广佛肇教育信息化合作,实现广佛肇城域网互联共享。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推进广佛肇三市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合作办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受限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相互开放,高等职业院校互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依托广州知识城建设和亚洲大学校长论坛的成功举办,加强与港澳地区大学以及亚洲知名高校的沟通联系,探索港澳地区教育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大力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在南沙合作办学,提高广州教育国际合作和交流的空间和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改革是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一要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小学学校地段划分;完善初中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入学制度,逐步取消初中生招收推荐生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继续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评价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二要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健全制度,科学规划,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三要完善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聘用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学校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建立由行业专家和企业管理者参加的职业学校办学指导委员会。

  二、着力教育公平,推动基础教育协调优质发展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扩大学前教育公共资源。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和激励补偿机制,探索公办幼儿园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充分体现公办幼儿园的社会公益性。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办好镇中心幼儿园并发挥其示范作用,全面消除农村学前班。继续推进农村幼儿园教育“镇园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二)强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编制2011-2012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计划,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提高覆盖率,力争2/3的区、县级市通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继续深入推进我市“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中期督导评估。加大投入,继续推进农村教师免费参加继续教育计划。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区、县级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随机督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大力度,推动控制义务教育“择校”责任书工作目标的落实。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特色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研究,深入推进,提高质量,巩固提高我市普通高考水平。全面实施贫困家庭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免费制度。

  (四)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市聋人学校、市盲人学校异地新建工作。加强民族教育,改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中职班的办学条件,2011年秋季,在市第七十五中学扩招一个内地新疆高中班。认真做好对新疆疏附县的对口援助工作,继续做好对西藏林芝地区、广西百色地区、梅州地区的支教工作。继续加强对梅州市丰顺县潘田镇新东村的“双到”扶贫工作,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圆满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三、增强服务能力,做强做优中等职业教育

  根据我市现代产业发展需要,以产业簇群或地域相近的原则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构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适度规模、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的办学格局,形成专业规模和品牌效应。积极推进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研究制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指导政策和全市职业教育集团组建规划,积极培育以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企业集团为信托,由相关职业院校组成的职业技术教育集团。配合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改革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和培养模式。加强重点学校、重点专业和重点实训中心的建设,打造区域性职教品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推进市属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中高职“三二分段”联合培养工作,争取省教育厅支持,扩大招收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三二分段”联合培养比例,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专业布局、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协调和衔接。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层级责任制,建立“转移招生”合作机制,顺利完成省、市招生任务以及招收梅州对口扶贫学生工作。同时,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区、县级市开展社区教育,加强社、区、镇社区教育基地和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

  四、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市属高校办学水平

  按照“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分类发展,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化高等教育各项改革。制定市属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新一轮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加强学科带头人、学术团队、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启动市属高校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创新体制机制,大力组织实施“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国家(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探索推进广州开放大学建设。进一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工程”,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协调推进广州职教园区(基地)建设,切实改善市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积极配合教育部协调推进亚洲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就引进1-2所国际知名大学来穗办学开展深入研究和调研,实施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健全产学研合作有效机制,发挥市属高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五、扶持和规范,促进民办教育有序发展

  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力求在资金投入、政策优惠、教师社会保障、风险防范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认真做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宏观管理,完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育评估等教育支持机构的民办教育管理职能。指导做好市民办教育协会换届工作,健全区、县级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民办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一站式联合年检服务模式,完善年检信息发布制度。

  六、着眼于教育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育事业最重要的资源。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加强学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的人事管理工作,完善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聘用制度。加快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工作,调整市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岗位津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继续积极与人事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接收工作。

  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实施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工程,加快培养专家型骨干教师队伍。完成首批广州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培养对象培养培训工作验收,认定广州市第二批基础教育系统名校长、名教师,充分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制度。

  七、强化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认真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广州“数字教育城”一期建设,以“数字教育城”建设引领“教育e时代”新发展。进一步实施“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健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帮扶制度,通过信息技术共享优质教育,带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大力开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各种教育应用实验,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建立师生交流的新渠道以及利用网络社区建设家校联系的新途径,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思想道德教育、体育艺术工作、青少年科技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促进传统教育模式在网络上的创新发展。

  八、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加强德育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举办广州市班主任能力大赛,提升班主任的专业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加强广州德育特色打造提炼。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督查活动。做好教育系统参与亚运、服务亚运的总结表彰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服务“创文”,重点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迎检工作。注重发挥关工委在教育青少年学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分类指导。继续推进“书香校园”活动。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传承和发扬亚运精神,推进团队自身建设和“书信节”、“五四”系列品牌创新。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动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

  (二)完善学业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中小学在教学领域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以修订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科学业评价标准》为抓手,加强教学指导,构建关注全体学生,有利于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教学衔接,有效缩小学生学业成绩两极分化,促进学生差异发展的区域学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质量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质量可持续提高的有效机制,完善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文化基础知识与专业素养相互促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质量评价机制。认真总结“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和“中小学教学领域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经验,通过对成果的继承和再次开发,提炼并推介可以广泛应用持续生效的模型和体系。

  (三)加强体卫艺和国防、科技教育。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开展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检查,落实一小时运动时间。制定贯彻落实《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举办广州市第三届学校艺术团展演。举办2011年广州市学校美术创作大赛。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少年军校和学生军训工作。召开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和泛珠三角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师论坛,制定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整合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技教育特色项目、科学大使进校园活动、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的建设。

  九、维护和谐稳定,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环境

  (一)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加强综合治理,整治校园周边出租屋、饮食、交通及网吧、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推进《广州市校园安全条例》立法审议,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法制化。加强研究,着力建立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在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应急避险、应急演练,以及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培训等方面,形成规范化、系列化的工作模式,为校园的安全稳定提供制度化保障。推动广州市中小学生应急避险训练基地建设,为提高学生安全防护能力提供适用管用的训练方法和手段。加强校巴管理和专项整治。继续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坚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教育后勤产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广州市教育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对由局机关负责实施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条件进行规范,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合理性。加强行政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建设学习型组织上创先争优,在转变作风抓落实上创先争优,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创先争优,在勤练内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创先争优,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依法治教,深化校务公开,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星级考核目标体系和规模较大的高等院校二级教代会建设,推进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加强教育工会建设,做好市教育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加大力度,系统宣传、展现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新亮点。加强新闻发布力度,重大政策出台前后,必须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主动通报情况;重大事件发生,必须主动作出回应。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重点做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和检查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确保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的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廉政风险评估和防范,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团的数量和规模。加强审计监督,抓好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对收费资金的监督检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

  十、改进机关作风,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提高了城市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提升了城市发展的聚合力和竞争力,市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必然越来越旺盛,对教育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对教育的关注必然越来越强。教育正在逐步成为最重要、最核心的民生问题。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整合全社会资源推动教育事业实现新一轮大发展。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端正执政为民思想,大力增强群众观念,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尊重、保障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利,拓宽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要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领导接待日等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依照《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等待遇问题,确保市民群众和农民工子女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完善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制度,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和意见反馈制度。教育重大政策的出台,必须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职能部门和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充分尊重和采纳基层和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机关干部要紧跟时代潮流,把握教育新形势,与时俱进,敢于创新,敢打攻坚战,敢啃硬骨头,用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努力开创教育事业全新局面。

  五要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必须及时办理;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并尽快转交经办人员办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或引导其到经办处室办理。要注重仪表仪态,对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礼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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