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办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的批复
黄埔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开办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规定,并经我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开办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二、学校性质。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区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其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为全日制公办性质,同时,考虑到你区的公办幼儿园比例刚到30%,尚不能完全满足居民对公办园学位的需求,且合作开办的幼儿园属政府投资建设,作为教育部门办园其办园性质应为公办,因此建议你区将该项目幼儿园办成公办。
三、办学规模。普通高中36 个教学班, 且高中、初中的学生比例应当符合省一级学校标准的要求;小学规模应当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的要求;幼儿园规模应当符合规范化幼儿园标准的要求。
四、学校建设。学校整体以不低于广东省一级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施工设计,其中初中、普通高中建设不低于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
五、业务管理。由你局负责指导该校依法办学,并与北京师范大学加强合作,充分运用高校资源,在办学体制方面改革创新,探索适合的办学模式。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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