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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01 17:17:5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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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侯巍,联系电话:22083694)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扩大广州市中职教育对外开放程度,有效整合和利用国际职业教育资源,增强广州市中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促进我全市对外开放,提升我市国际化水平和文化软实力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1.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创新发展思路、机制和举措,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扶持重点项目,以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和师生交流为载体,发挥学校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学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助推中职教育改革发展。

  2.坚持服务湾区,对接世界。按照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为湾区发展精准提供人才。充分发挥广州市职业教育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借鉴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兼收并蓄,增强活力,加快广州市中职教育对外开放进程。

  3.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方位整体谋划推进,突出重点、破解弱项,重点支持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需求的职业学校开展教育合作,注重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实现中职教育对外开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广州市基本建成开放通畅的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体系,重点平台和品牌项目成效明显,参与的学校和专业覆盖面不断扩大,优质国际职业教育资源总量比较丰富,合作总体水平和育人质量有较大提高,形成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水平、多层次、宽领域”的中职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在国内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区域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品牌,产生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适应对外开放要求的现代学校制度

  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办学理念,立足国情、市情和校情,完善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的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全面加强各方面保障条件,建设适应对外开放要求的现代学校制度。

  (二)实施 “走出去”行动计划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国(境)外设立工作室或合作项目,探索建设中国特色国(境)外学校。支持职业学校参加国际职业技能大赛,探索推进“鲁班工坊”建设,支持亚洲美食文化教育等联盟建设,以推广中华传统文化、汉语言、中国职业技能证书、翻译使用中国教材等方式积极输出中国优秀文化和职业教育成果。培育大批具备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满足“一带一路”倡议高技能人才需求,实现职业教育助力中国企业、产品和标准“走出去”。

  (三)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

  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职业教育合作,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鼓励和推进两地师生的互访、交流,联合举办专业的学术讲座,合作开展两地教师培训,引进港澳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国际化人才。重点推动广州职业院校与香港在城市建设领域、与澳门在旅游服务领域的深度合作,鼓励职业学校缔结穗港澳姊妹学校,进一步发挥四地职业院校技能交流节、粤港澳大湾区旅游职业教育联盟等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

  (四)宣传和推广广州区域职教优质资源和特色做法

  充分发挥我市中职教育的特色和优势,以旅游、餐饮、建筑等优势专业领域,以中药、岭南传统文化等特色专业领域为重点抓手,办好若干个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搭建高水平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和在线教育平台,发展海外远程职业教育和培训,试点开办满足国际学生来穗求学培训项目,完善来穗留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辐射带动全市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和文明交流互鉴。

  (五)引进和融合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资源

  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深度参与国际职业教育规则、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鼓励中职学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双元制”等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探索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标准、课程和教材,促进职业教育课程建设整体优化,打造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被国际执业机构认可的专业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展国际课程建设,实施由中外的校企“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模块化课程的合作教学,逐步完善对外交流合作专业课程体系。

  (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培养国际化人才

  立足广州的城市发展与产业结构特色,以校企深度合作平台建设为载体,结合一模式一体系,构建“国(境)外学分+国际认证”“国内中职+国(境)外大学”等的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模式;建立与国(境)外职业院校相匹配或可衔接的人才评价体系,引进和执行国际通用标准,参与国际人才认证,开展国际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实施课程和学分互认。培养具有国际意识、能够跨文化沟通和具备竞争能力的职业人才,为在广州地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国公司和外贸等企业培养人才。

  (七)建设一支具有国际素养和能力的管理和教育教学队伍

  加大学校领导、教师、项目管理人员出国进修和与开展合作研究力度。积极选派师资赴海外任教和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素养、国际才干的管理和教育教学队伍。提高专业教师的外语水平,提高我市具有国(境)外学历及学习工作经历教师的比例。聘请海外优秀专家学者和研究团队到我市从事中职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引进国际知名职业教育专家参与教育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各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制定推进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借鉴国际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合作项目的管理制度,从政策环境、资源配置、项目运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参考相关指标,制定广州市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

  (二)提供经费保障

  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学校主管单位和举办者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对学校举办活动设立专项经费支持。

  (三)搭建服务平台

  建立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公共信息数据平台。鼓励民间中介机构参与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依托在穗高校对外交流合作优势,构建信息沟通、对外联络交流服务快速运转平台。

  (四)加强舆论宣传

  大力宣传各类中职学校积极推进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完善学校英文信息平台,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营造推进中职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对外交流合作质量评价参考指标及说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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