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社【2010】52 号文件批准,广州市聋人学校现对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进行教育系统内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编号:HY2013ZFCG06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聋人学校
联 系 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020-382808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76245转8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
投诉电话:020-22083709、22083648(只接受实名投诉)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公路陈田村路段
五、招标内容、项目规模:
1、 招标内容:负责承担“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须组织招标的所有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代建招标项目除外)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应的招标前期咨询及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办理招标申请;编制招标公告;编写招标文件;受理投标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及标前会议(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及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等工作。
2、 项目规模:项目建安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
六、招标控制价:
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投标人在0%至-20%浮动幅度值之间按下浮率自行报价。
2、 投标报价超过0%至-20%浮动幅度值之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并已在广州市财政局备案(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目前登记的符合资格代理机构名单);
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及招标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招标师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3月至8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 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更换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投标申请人多于3名,少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投标申请人多于5名时,随机抽取5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 继续延长5个工作日接受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招标文件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 23 日至2013年9月 27 日
2、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 23 日至2013年9月 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3015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 28 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73号104会议室。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2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1.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表章均不予认可),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完整、清晰,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2. 在本招标公告第八条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 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为无效报名。
十三、本项目在广州教育网站发布招标、修改、补充公告。
广州市聋人学校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编号:HY2013ZFCG067
项目名称: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投标申请人: (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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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非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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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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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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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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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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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市财政局备案证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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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招标师资格证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3月至8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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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更换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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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核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如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招标人有权封存原件,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聋人学校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要求,我公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方审查我公司参加“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
兼营: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投标申请人: (盖章)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请附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提交招标人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州市聋人学校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项目的投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