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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国际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4-05-05 00: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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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穗教财基[2013]7号文件批准,广州外国语学校现对国际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广州外国语学校国际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外国语学校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0- 229087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87008转60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

  投诉电话:020-22083709、22083648(只接受实名投诉)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02号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13767.23万元;本项目预计发包价:20.00万元。

  五、招标内容、建设规模:

  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广州外国语学校国际交流进行前期研究及节能评估,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广州外国语学校国际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广州外国语学校国际交流中心节能评估文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等。编制专业包括:工程咨询、建筑、电气、给排水、环保、工程造价。

  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000㎡规划建设,其中地上21000平方米,地下5000平方米。

  六、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依评审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直到取得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文件相应的批文为止。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专业资格应包含建筑专业;

  3、 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①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②毕业证及职称证;③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④第二代身份证;⑤由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的社保证明);

  4、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5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投标申请人超过15名时,随机抽取15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 继续延长5个工作日接受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取绝对值最接近该平均值的前三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继续往下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招标文件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5月 日至2014年5月 日

  2.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 日至2014年5月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8-3号306室

  4.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3010室。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在本招标公告第八条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报名时,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广州教育网站发布、修改、补充。

  广州外国语学校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附件:

1.招标公告.doc

2.招标文件.doc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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