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的批准,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现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进行教育系统内部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020-835942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
投诉电话:020-22083709、22083648(只接受实名投诉)
三、建设地点:白云区龙归镇新广从路西侧夏良村鸡鸣岗地段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
四、招标内容、建设规模:
1、招标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投标人资格审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工作;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手续,协调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招标管理机构的关系。
2、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服务费: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各投标单位在0~-20%区间自报下浮率。
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最低报价21.07万元~最高报价26.34万元(包含21.07万元和26.34万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费率)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公司组织构架);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9000万元以上的施工公开招标服务,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同时提供①负责人资格证书;②毕业证书及职称证;③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④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⑤由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继续延长5个工作日接受投标。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23日2013年7月29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2013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3.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202、18号201)。
4.招标文件获取: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电话:1560223999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30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号楼 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正本),《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在本招标公告第七条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广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gzedu.gov.cn)发布、修改、补充。
十三、若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没有按时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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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非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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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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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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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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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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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同时提供①资格证书;②毕业证书及职称证;③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④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⑤由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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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2009年1月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9000万元以上的施工公开招标服务,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业绩名称: | ||||||
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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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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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核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如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招标人有权封存原件,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要求,我公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方审查我公司参加“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
兼营: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投标申请人: (盖章)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请附上身份证明复印件。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提交招标人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楼(第三栋)施工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