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教财基【2013】7号文批准,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现对办公楼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44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343998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
投诉电话:020-22083709、22083648(只接受实名投诉)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
四、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五、招标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室内外翻新改造,改造部位:外墙面批荡铲除、
抹灰、油漆,五层会议室天花及墙体的装修,卫生间设备更新及改造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7016.01元,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97612.81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标书,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投标人拟担任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自2010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自2010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共两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30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投标申请人超过30名时,随机抽取3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取绝对值最接近该平均值的前五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若资格不符合要求,继续往下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
2、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星期六日休息);
3、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4、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14:30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5楼)。
7、开标地点: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5楼)。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14:30。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在本招标公告第八条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电话020-22083709、22083648)实名投诉。
十四、本项目公告在广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gzed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教育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3年7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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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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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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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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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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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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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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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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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信息,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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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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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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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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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0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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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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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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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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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3、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