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穗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州市新穗学校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学校创办于1997年10月,由广州市教育局主办,广州市公安局协办的工读学校。学生生源主要来自广州市政府学校的初中阶段有轻度违法、家长与原校无法管理的问题少年。现有教学班6个,教职工39人。本校切实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行为规范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着力对学生进行文化课的强化灌输教育补偿,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获得和谐发展,使之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合格劳动者融入社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满足本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现公开招聘有关学科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生活指导教师(招聘体育专业教师来负责工读学校问题少年学生文化课外的体育、课外活动及就餐就寝等工作)。
(二)拟招聘的人数:体育教师3名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是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男(因目前在校生全部是男生),年龄在35周岁(1975年4月10日后出生)以下;
2、必须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21日—4月23日 9:00-11:30时;14:30—17:00时
考试时间:4月24日—25日(24日上午8:30—10:00进行专业考试;25日8:30—15:00日进行面试及试教)。
报名地址:广州市新穗学校(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谢永德、胡俊崎、张银忠,联系电话:84211068、84268897、84268852;
(二)考试时间
4月24日上午8:30—11:45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月25日8:30—17:00根据学校学生上课的实际状况安排面试(试讲)。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办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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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时发放。
(五)注意事项 :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专业考试(笔试)将按照普通高中、初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根据我校属于问题少年的实际特点,我校招聘教师岗位专业考试范围另要适当加考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科目或公共科目三部分。
(二)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4月24日后通过广州市新穗学校网(www.gzxinsui.com.cn)公布。
2、面试对象人数(面试对象名单在校(www.gzxinsui.com.cn)上公布。)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讲(实际操作)。
(1)面谈与试讲(实际操作)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试讲(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参加面试的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将于2010年4月25日通过广州市新穗学校网(www. Gzxinsui.com.cn )公布。
5、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体检与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新穗学校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