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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10-04-26 00: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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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是教育部、建设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现已构建了“大市政”特色的专业群。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因教育教学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和职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拟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德育专业教师

2

政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下同)。

英语专业教师

2

英语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计算机专业

教师

1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环境工程专业

教师

1

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建筑设备实训教师

1

建筑设备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职业学校建筑设备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土木工程实训教师

1

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基础扎实,掌握工程检测实操技术,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工作经验,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35周岁以下。

美术专业教师

1

美术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特教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聋人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特教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熟练掌握手语,40周岁以下。

艺术设计特教

实训教师

1

美术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聋人教育艺术设计特教实验实训工作经历,熟练掌握手语,35周岁以下。本岗位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聋哑残疾人。

经济贸易专业教师

1

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经济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40周岁以下。

会计专业

教师

1

 

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汽车维修专业实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汽车维修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2年及以上对应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且具有职业学校汽车维修专业教学实训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40周岁以下。

机械制造自动化、数控、模具实训教师

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数控或模具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具有2年以上对应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和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教学实训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多媒体管理员

1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职业学校多媒体管理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 35周岁以下。

总务科科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职业学校总务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

教务科科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职业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40周岁以下。

学生科科员

2

本科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

招生就业

指导科科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

注:工作经历及年龄的计算截止至<?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0630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教师岗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

3)实习实训教师的应聘者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3] 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4、广州市(含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在职人员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513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证明、简历、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的附计生证明)、职称证书、小一寸照片三张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说明: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经初审合格,学校发给参加笔试的《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谈,试教)。应聘教辅人员和职员不需要试教。

1、笔试

1)笔试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进行教育理论素质(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测试。

   2)笔试时间:2010529上午9001100(笔试时,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笔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内。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工艺美术特教专业教师和艺术设计特教实训教师面试时须测试手语。

   3)面谈和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60%(试教包括实操部分)。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内。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安排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和应聘者各付50%,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考核合格后,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事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037287651  02087077710  邮编:510500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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