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前身为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现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广东省一级学校,是广州市内唯一一所“侨”字号全日制完全中学。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调整人员结构,现向全国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㈠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招聘教师岗位:数学1名
㈡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取得中学数学高级教师或以上职称。
4、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5、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㈠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地点:广东华侨中学图书馆
㈡ 招聘程序
1、报名
2、面试:拟组织两次面试。
⑴ 第一次面试
① 第一次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专业能力。
②第一次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将到校参加第二次面试,名单及第二次面试时间将在校园网上公布(食、住、行费用自理)。
③ 第一次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次面试。
⑵ 第二次面试:主要为试教(说课)环节
① 第二次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
② 根据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及成绩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3、体检:在第二次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4、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人事网及校园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3315444
本公告解释权在本校。
广东华侨中学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