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市拟推荐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进行公示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4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3号),我市可推荐22所学校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经过学校自查自评、校内公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我局领导班子审定,我市拟将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天河区先烈东小学等22所学校推荐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话、电子邮件应签署或者自报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
二、广州市拟推荐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名单:
所属区域 | 学校名称 |
市 属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协和中学、执信中学 |
越秀区 | 越秀区中星小学、越秀区秉正小学、广州市第三中学 |
海珠区 | 海珠区第五中学、海珠区菩提路小学 |
荔湾区 | 荔湾区华侨小学、荔湾区环翠园小学、荔湾区立贤学校 |
天河区 | 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天河区先烈东小学 |
白云区 | 石井中学、人和第二小学 |
番禺区 | 广东番禺中学、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小学、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 |
花都区 | 花都区邝维煜纪念中学 |
萝岗区 | 萝岗区黄陂小学 |
增城区 | 增城市荔城中学、增城市荔江小学 |
三、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广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 邮政编码 510030
联系人:周诗根 电话:22083807 传真:22083720
电子邮箱:zsgcxk@hotmail.com
广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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