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
《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公布,现对有关问题作以下补充说明。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2014年、2013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应聘幼儿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从事相应工作年限计算以2015年4月30日为线。
特此说明。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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