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2012年公开招聘2013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前身为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现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侨”字号全日制完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1、教师岗位10人、职员岗位1人
2、拟招聘的专业、人数:
岗 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政治教师 | 1 | 政治类专业 |
物理教师 | 1 | 物理类专业 |
化学教师 | 2 | 化学类专业 |
生物教师 | 2 | 生物类专业 |
音乐教师 | 1 | 音乐类专业,有管乐特长,能胜任学校管乐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类专业,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或武术专项。 |
信息教师 | 1 | 信息类专业,熟悉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配置;能胜任设备管理;最少精通一种程序设计语言,能胜任学生竞赛培训工作;熟悉网络通讯,能胜任网管工作。 |
英语教师 | 1 | 英语类专业,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
资产管理员 | 1 | 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合计 | 11 |
以上招聘对象若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研究生(含暂缓就业生);
2、招聘对象需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毕业于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时需获取相应的学位(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此条件限制;英语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资产管理员岗位若毕业于专业院校也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3)应聘教师岗位:暂缓就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4)应聘教师岗位需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5)以上招聘对象若非广州市户口的应聘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到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传达室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寄往广州市起义路158号中学办公室(邮编:51003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学校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教师岗位为试教或说课、职员岗位为技能测试)两轮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合格成绩均为60分。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校内外各学科或专业骨干进行命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职员岗位的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为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校内。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
①试教或说课(技能测试)内容:由面试考核小组研究指定。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次面试)
(四)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上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并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及其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3、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整个招聘过程,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务求为学校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保证学校办学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3、联系方式
电话:020-8331544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学校网址:www.GDQZ.com
联系人:黄老师 李老师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东华侨中学。
广东华侨中学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