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前身为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现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侨”字号全日制完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
招聘教师岗位:语文科1名(兼教务处职员),音乐科1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获得教师资格证。
3、应聘语文教师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资格。
4、应聘音乐科教师须为舞蹈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资格。
5、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1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广东华侨中学图书馆
3、笔试: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内容: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定。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等。
②成绩权重: 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试教):
①试教内容: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指定试教内容。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员。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在参加笔试与试教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和应聘者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315444、020-83304542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158号(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网址:www.GDQZ.com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东华侨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