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聋人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聋人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73号,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我校前身是广州市私立启聪聋哑学校,由张颖仪女士创办于1946年。1956年改为公办,1990年更名为广州市聋人学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职责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校医
(二)招聘人数: 1人
(三)应聘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非农业户口,2011年应届毕业生(包含2009届、2010届暂缓就业毕业生);
2、医学临床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录用后相应的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
二、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1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73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280971;
笔试时间:5月14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5月19日上午9:3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应聘者须持个人推荐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英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户口本及户主页原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两张。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时发放。
(四)注意事项 :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笔试范围为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二)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方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聋人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我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聋人学校网站公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包括面谈和实际操作:
(1)面谈与实际操作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3)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印件无效;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面试对象宣布面试成绩;
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和应聘者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5、体检与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6、应聘人员如被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我校。
广州市聋人学校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