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雅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的岗位
(一)教师岗位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资格条件 |
数学教师 | 1人 |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物理教师 | 1人 |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物理或相关专业 | |
化学教师 | 1人 |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 |
生物教师 | 1人 | 课程与教学论或相关专业 | |
地理教师 | 1人 | 自然地理学或相关专业 | |
政治教师 | 1人 | 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专业 | |
音乐教师 | 1人 | 钢琴或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擅长英语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
信息技术 | 1人 | 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 在职人员: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优先。具有校园信息化管理经历和经验。本科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或中级技术职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
(二)教辅人员、职员岗位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资格条件 |
女生宿舍生活指导员 | 1人 | 心理学或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女性,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
注: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暂缓就业协议书者,暂缓就业生必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4月8-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在广州市西湾路1号广东广雅中学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简历(须贴照片、应届生须附有学业成绩单)、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广州市的学校在编教师报名时需出示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少于3:1,该岗位笔试取消。
(二)考试
1、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招聘职员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面试名单。若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少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4月12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至4月19日(具体时间另通知)。
(三)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基本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本公告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东广雅中学网站发布。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东广雅中学。
广东广雅中学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邵宪芝,电话:8126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