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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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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是教育部、建设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现已构建了“大市政”特色的专业群。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因教育教学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园林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设计、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机电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机电类其它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

给排水专业

实训教师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给排水及相关专业,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40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给排水专业,有两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环境工程专业

实训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给排水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环境工程专业教师(应届)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广州市户口。

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道桥、建筑、测量)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工程造价专业

实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应届)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及相关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

心理学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党员优先。

音乐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35周岁以下。

档案管理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具有助理档案员以上职称者优先。

招生就业指导科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招生就业工作经历,广州市户口, 35周岁以下,具有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者及党员优先。

注:工作经历及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3630日。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实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3)应届毕业生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3] 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4、广州市(含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在职人员应聘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41日~4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号)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证明(或暂住证)、简历、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结婚证、计生证(办证日期须在三个月以内)、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教学任务书、劳动或聘用合同)、小一寸照片三张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80克纸复印。

 4、报名流程:应聘人员到校取流水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发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5、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经初审合格,学校发给参加笔试的《准考证》。

 6、要求考生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谈,试教)。

 1、笔试

1)笔试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进行教育理论素质(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测试。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未达到3:1的不予开考;对于给排水专业实训教师、工程造价专业实训教师紧缺岗位,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少于2:1不予开考。

2)笔试时间:2013420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3)笔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内。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6)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对于给排水专业实训教师、工程造价专业实训教师紧缺岗位,若进入面试人员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未达到2:1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面试分面谈和试教,面谈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面谈和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60%(试教包含实操部分)。非教师岗位不需要试教。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5)面试时间: 2013518日~19,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元岗校区内。

7)面试采取当场评分、统分的方式,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广州人事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

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

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4、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zszjsxx.cn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

联 系 人:逯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7287651  邮编:51050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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