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纺校”),创办于1958年,为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现有纺织、服装、工艺美术、经贸、外语、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其中纺织服装类和应用艺术类专业为龙头专业。学校有赤岗、花都赤坭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78391 平方米(117.1亩)。广州纺校成功设计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运火炬”传递系列服装,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所需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所需的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资 格 条 件 |
服装专业教师1 | 8 | 服装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或企业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下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双师型”人才优先考虑。其中3名工作地点为花都校区。 |
服装专业教师2 | 2 | 服装类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 30周岁以下。 |
纺织专业教师 | 1 | 纺织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或企业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经济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在企业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英语教师 | 1 | 英语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球类或健美操专项,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 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合计 | 14 |
2.教辅岗位
网络管理员 | 1 | 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具有网站设计、网络管理和制作多媒体课件经验,能熟练使用photoshop、flash、dreamweaver等工具,熟悉C#、JAVA、SQL、HTML等开发语言, 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宣传干事 | 1 | 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政治素质高,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摄影和图像编辑,具有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
财务人员 | 1 | 财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二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
校医 | 1 | 临床医学或护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医师及心理咨询从业资格证,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
学生社团辅导员 | 1 | 舞蹈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 |
机房管理员 | 1 | 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政治素质高,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工作地点为花都校区。 |
合计 | 6 |
3.管理岗位
办公室文秘 | 1 | 文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政治素质较高,文字能力强,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 35周岁以下。 |
后勤管理人员 | 1 | 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和图像编辑,有二年以上基建后勤管理工作经验, 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
技能鉴定培训管理人员 | 1 | 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经验, 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
服装教学部秘书 | 1 | 艺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宣传策划能力,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35周岁以下。 |
合计 | 4 |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的下列条件:
1.教师资格:
(1)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高级中学(或中职)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应聘教辅、管理岗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2.广州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人口准入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的要求。
5.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如被录用,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未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则暂不能享受相应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6.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须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11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四)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递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者须附上近三个月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复印件,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办法和时间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包括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参考教材为中山大学出版社的《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2013中人版)》】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2.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以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参考教材为中山大学出版社的《广东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2013中人版)》】为主。
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
(二)考试办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为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者(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少于3:1的,该岗位的笔试取消。对于服装、纺织教师等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面试名单。对于服装、纺织教师等紧缺岗位,若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少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面试对象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1)教师岗位
①面试方式:包括面谈和试教。
②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③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和70%。
④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
①面试方式:面谈。
②面谈成绩为面试成绩。
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18日上午9:00时~11:30 时。
面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我校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替补。
六、成绩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可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电话:(020)84213475
联系人:刘老师、饶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