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面向全国引进基础教育优秀人才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位于广州东部,是一个历史悠久、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荔枝之乡”和生态旅游示范区。为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办学质量,打造教育品牌,增城区将坚持立足实际,全面实施“百名优才引进计划”,面向全国大力引进一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的名校长、名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为增城区基础教育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增城区引进的基础教育优秀教育人才对象主要分为名校长、名教师、青年骨干教师。
(一)引进的名校长分杰出名校长和名校长两类,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丰富的办学经验,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1.杰出名校长的范围包括:
(1)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省级以上“特支计划”优秀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或国家级名校长;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等称号,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得者;
(4)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5)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2.名校长的范围包括:
(1)由地级市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
(2)任校长期间具有良好的办学业绩、在当地同类学校中有示范作用的优秀校长;
(3)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
(二)引进的名教师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范围包括:
1.由地级市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教师;
2.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4.特级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获得者;
5.实行首席教师制地区的区(县)以上首席教师。
(三)引进的青年骨干教师需取得全日制省属以上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国家985、211院校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身心健康,范围包括:
1.由地级市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或名班主任;
2.多次指导学生参加省以上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3.获得地级市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主持人;
4.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坛新秀;
5.地级市以上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二、引进的方法及程序
(一)接受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者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二)组织面试和考核。由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候选人的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专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报名者视为通过面试考核。
(三)研究确定。区教育局党委对候选人选进行研究,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对象。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对拟引进的优秀人才进行体检和公示,待体检和公示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
三、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享受的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一)补贴、住房及其他待遇
1.对于引进的杰出名校长:
(1)最高可享受税后2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的租房补贴,并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以市场价租赁过渡性住房;
(3)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2.对于引进的名校长:
(1)最高可享受税后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4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的租房补贴,并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以市场价租赁过渡性住房;
(3)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3.对于引进的名教师:
(1)最高可享受税后50万元的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领取3年的租房补贴,并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以市场价租赁过渡性住房;
(3)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4.对于引进的青年骨干教师:
(1)最高可享受税后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2500元的标准领取2年的租房补贴,并同时可以向政府申请以市场价租赁过渡性住房;
(3)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二)试用期考核
对引进的杰出名校长、名校长、名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实施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年限为一年,试用期内其安家补贴、住房政策、工资待遇等基本福利待遇不变。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
(三)岗位聘用
引进的优秀人才在第一个5年聘期内,其岗位聘用按不低于本人职称对应岗位层级进行聘用,享受相应聘用岗位的工资待遇。引进的优秀人才的聘用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教育系统岗位总量中统筹解决。
(四)优先培养。
1.支持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分别设立名校长工作室和名教师工作室。在引进的前3年工作期内,名校长工作室每年考核达标后可享受不少于5万的经费支持,名教师工作室每年考核达标后可享受不少于2万元的经费支持。
2.将引进的青年骨干教师纳入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为青年骨干教师提供成长的平台。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0-82637177(曾科长),020-82628689(赖老师),简历投递邮箱:312577351@qq.com。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