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B类
穗教案〔2019〕146号
刘素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的建议提案》(第400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科协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6月11日至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尊重教育规律,规范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的程序、内容、手段、检查评比、效果验收,完善广州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使用等建议,对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教、打造广州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尊重教育规律,开展专项清理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努力为基层学校减负,主要措施有: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不简单地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切实压减报表、压减网上打卡“留痕”,严格控制创建活动、“一票否决”和“责任状”;对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了集中清理。
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组织了“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专题调研。调研发现,目前一部分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如“象棋、国际象棋、围棋”进校园、武术进校园、非遗文化进校园以及涉及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科技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内容进校园,这些内容对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起到有效补充学校正常教学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的确存在着如提案中所提到的“太多太杂,很多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启动仪式、督导检查,备查台账、竞赛评比等,过多的形式要求,加重了学校负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学校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疲于应付”等问题。
为了做好基层减负工作,我局在有关法规、政策指导下,加强督政督学,切实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的归口管理,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教育质量的过程监督;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科学界定“非教学任务”的内涵与外延,制订规范非教学任务专项工作进校园项目的管理措施,切实规范非教学任务的专项工作进校园项目,该进的规范,不该进的坚决清理,杜绝以“形式主义”应付“官僚主义”,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二、关于“规范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的程序、内容、手段、检查评比、效果验收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对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项目的审核把关,要求有关部门下达任务前与教育部门或学校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系,并根据不同学校的学生特点安排内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对各类“进校园”活动,明确政策依据,并及时征求区、学校的意见,不搞“一刀切”;规范“进校园”活动管理与监督,理顺工作流程,对不适合中小学或教育效果不明显、不遵循教育规律的“进校园”活动坚决予以停止。
三、关于“完善广州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使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正在加快建设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平台,通过教育大数据和教育督导评估综合平台,促进教育数据资源的统筹、整合、共享,实行智能督导、科学评估,可通过监测的项目不下校,确需下校实地评估的项目,以综合督导评估项目为主,以减轻学校现场迎评、迎检次数和台帐记录,减少学校、家长反复填报数据等负担,最大可能减少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蒋亚辉,联系电话:8435406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