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07-22 16:10:38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B类

穗教案〔2019〕138号

 

邓锦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房屋安全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309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7月18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立法工作,形成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的统一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办理情况。我市2012年3月7日颁发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制定了《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12月6日经市政府第15届59次常务会过),明确了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下一步我们会考虑制定广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相关细则,以完善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二、关于“加强排查,加快“五无”校舍和其它不符合标准的校舍改造计划”的办理情况。全市教育系统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和文件精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加固设计、施工、改造和验收,确保达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的安全标准。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尽快逐步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避难要求。近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2009年,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范围包括全国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的校舍。广州市政府严格落实国务院部署,安排资金实施了这项工程,全面改善了广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保障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目前,我市教育局对新、改、扩建的学校校舍,在选址、设计等环节严格落实校舍安全工程相关要求。在抗震设防方面,要求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对相关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把关。同时,制定《广州市中小学校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指引》,推进广州市中小学校校园功能微改造,包括校园风雨连廊等建筑改造,人车分流、安全疏散、消防等安全卫生设施改造,重点完善校园功能设施,重点排除安全隐患,对经房屋安全鉴定后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严格落实加固补强措施。至2018年底已完成全市11个区37所试点中小学校校园功能改造。

三、关于“加强财政投入,保障资金”的办理情况。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资金是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的前提,广州市2009年-2011年实施《广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区先后投入约35亿元。市区学校每年使用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维修。2016年-2018年广州市实施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目前正在继续推进未完工项目,市区约需投入138亿元。

四、关于“提高校舍安全维护和管理水平”的办理情况。我局自2017年成立了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增编20多名建设专业人才,负责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2019年4月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理顺内部管理流程,建立科学系统的实施、监督管理程序,提升局本级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今后要逐步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和校舍安全预警机制,保障师生安全;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加强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准确排查和鉴定校舍安全性能,有针对性实施改造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崔萍、周文平,电话:22083639、220836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