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08-01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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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案〔2019〕151号

 

于欣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中小学校负担的建议》(第406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科协、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与您今年6月中旬进行了电话沟通、邮件往来交流,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进校园’活动要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啥都‘进校园’这一现象应当冷一冷,予以规范,减轻学校和教师过重的工作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等建议,对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教、打造广州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建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的办理情况

我局加强统筹安排、甄别选择,规范“进校园”活动。中小学绝大多数“进校园”活动,都是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开展,在活动之前都会与市、区教育部门协商、沟通,并根据不同学校的学生特点安排内容,与学校商议后获准才能“进校园”。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组织了“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专题调研。调研发现,目前一部分非教学任务专项进校园,如“象棋、国际象棋、围棋”进校园、武术进校园、非遗文化进校园以及涉及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科技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内容进校园,这些内容对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起到有效补充学校正常教学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的确存在着如提案中所提到的“太多太杂,很多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启动仪式、督导检查,备查台账、竞赛评比等,过多形式要求,加重了学校负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学校教学时间难以保证,疲于应付”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吸纳您提出的“建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加强督政督学,切实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的归口管理,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教育质量的过程监督;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审批制度,科学界定“非教学任务”的内涵与外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切实规范非教学任务的专项工作进校园项目,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二、关于“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的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建立了“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我局健全了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我局严格控制创建活动、“一票否决”和“责任状”,对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了集中清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审批制度,对各有关部门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实行审批制度,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进校园”审批要求,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的工作流程,“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涉及全市范围的,由我局审批;“进校园”活动和非教学任务涉及区县范围的,由区教育局审批。有关部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其活动主办方必须向所属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各中小学要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三、关于“规范使用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的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在规范各类“进校园”工作中,让学校根据自身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生源状况和家长意愿等因素选择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演讲、主题教育、展览、创建评比等活动项目;同时,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正确使用选择权,使各类“进校园”活动能有效补充学校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尊重并体现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生源特点和家长意愿等因素选择相应的“进校园”活动;引导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充分论证活动的可行性,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进校园”活动要精心组织,将活动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

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蒋亚辉;联系电话:8435406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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