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4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5-24 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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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案〔2019〕117号

陈茵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来穗非户籍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制度的建议》(第2019241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委政法委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于5月10日与陈茵明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综合市司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从严重不良行为、违法到犯罪有迹可循,专门矫治教育是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来穗未成年人因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缺位等原因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触犯法律。《建议》充分体现代表们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怀,对承担新广州人下一代的矫治教育的责任感。

一、关于“对广州市工读学校从双籍入学制改为单籍入学制”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市新穗学校(石榴岗校区)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9〕31号)的要求,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12周岁,有广州市户籍,在我市普通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男生”。新穗学校石榴岗校区可提供学位140个,每年基本没有学位空缺。目前,新穗学校有少数满足积分入学等相关条件的非穗籍学生在读。由于学校师资不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穗学校并无足够的条件全面接收非穗户籍的学生。我局正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抓紧研究加强我市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改进措施和发展方向。

二、关于“加深全社会以及各部门对工读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特殊作用的认识”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犯纳入地方国民义务教育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2015〕22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学年新穗学校招生计划,在越秀、白云、海珠等区开展工读教育宣讲活动。为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更好地了解市新穗学校招生政策和流程,今年4-5月我局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工读教育宣讲活动,并要求各区配合安排至少1场宣讲活动,组织本区初中学校主管德育工作校领导或中层干部集中参加。

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在营造“三共”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首批实践创新项目的统一部署,推进番禺区、白云区创新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机制试点项目。同时在海珠区凤阳街、增城区新塘镇等2个特大街(镇)和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等“倒挂村”,开展来穗人员社会综合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摸排来穗人员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三、关于“强化司法机关与工读学校之间的转介制度,探索广州学校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模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既是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机关,又是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监督考察机关。针对无羁押必要和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非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处于脱离管理、缺失矫治的情况,检察机关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工读学校反映相关情况。对于未进入工读学校的非户籍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问题,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及市政府于2015年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引入司法社会工作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司法矫治服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被明确写入项目体系。

就社区矫正而言,作为非监禁刑法执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不能确定居住地的由户籍地接收。同样,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居住地确定是广州的就在广州接受社区矫正,居住地不确定的则根据规定返回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全市共接收796名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其中2018年全年接收85人,截至2018年12月在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共38人,其中广州户籍28人,非穗户籍10人。

我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时,始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加强监管、矫治、帮扶。包括:给予身份保护,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封存其矫正档案;安排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与矫正小组,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调适心理和行为;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情况,采取有益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管措施,根据他们的心理特质及年龄、成长环境、家庭状况等情况,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放方案,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并通过司法社工以专业方法着重给予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就学、就业方面提供帮助,为特困人员提供帮扶;督促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教育等义务;联合工青妇,特别是共青团青年地带、志愿团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关爱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促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

2016年以来,在市级项目中设立未成年人矫治帮扶及职业技术学校犯罪预防项目,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监狱服刑人员开展矫治服务,针对新穗学校、技工学校的边缘学生提供愤怒控制、认知行为矫正等预防犯罪服务,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走访帮扶服务,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到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广州新穗学校开展校园心理健康评估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校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和校方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特别是非户籍未成年人教育矫正和教育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专门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读学校制度在社区、家庭、学校,尤其是来穗人员家庭和民办学校中的宣传力度,进而加深全社会以及各部门对工读学校的教育资源和特殊作用的认识;不断完善司法机关与工读学校之间的转介制度,充分发挥广州工读学校的专业作用,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水平,加强来穗涉罪非户籍未成年人监督管理、技能培训和法治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感谢你们对我市工读学校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麦剑芳,联系电话:2208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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