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074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04-25 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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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案〔2019〕98号

 

彭旭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解决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第20192074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彭旭华代表于4月19日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继续放宽外来工子女教育的户籍制约政策,可凭外来工居住租赁合同、务工证明等申请就近入学;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等加大力度配套各种层次的教育学籍配额,强化教学师资、设施等资源配置,降低外来工子女教育费用,切实保障外来工子女能够平等接受教育权益,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发展。这些建议对我市推动下一步工作很有启发。我们将在今后结合有关建议,进一步优化服务,努力做好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一、我市基本工作情况

(一)2016年,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区以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的方式,努力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在申请所在区连续居住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或符合申请所在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在辖区内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对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区以积分制入学的方式,为达到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凡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均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按积分制入学方式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二)2018年,近4万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共安排了近3万名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占申请总人数的75%,实现了2018年的目标任务。

二、关于放宽户籍制约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有关指标都已纳入积分指标体系。目前,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凭在我市登记有效的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相关信息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积分。

三、关于增加教育资源

近年来,我市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按照“多规划合一”工作思路,以城乡规划“一张图”为工作平台,编制了全市中小学布点规划,实现规划过程多规、动态协调机制,对特大城市中小学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创新。同时,加快推进相关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底,基础教育设施提升项目和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开工率97.5%、完工率83%,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约13.79万个。

四、关于强化师资配置

我市建立健全与发展相适应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出台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全市11个区均出台实施方案并启动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从化、增城等七区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创新实施“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启动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完成“广州百名校长名校跟岗访学计划”。截至2018年,全市培养培训各类高端人才3661人,骨干教师2218人,整合评定广州市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479名;加快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面向全国引进名校长、名教师共62名,引进人才向非中心城区倾斜,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打下良好基础。

五、关于降低外来工子女教育费用

我市建立健全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补助机制。一是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给予生均公用经费和免课本费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免课本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0元。二是实施学位补贴。根据《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市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学位财政补贴,对各区进行补助,并要求,各区对于以学位补贴方式安排入读民办学校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三年来市级财政累计向各区下达学位补贴资金达3亿元。

六、关于帮扶北部山区镇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1年启动北部山区镇教育帮扶工作,安排越秀等7个区的学校和幼儿园结对帮扶增城区小楼镇、从化区温泉镇、花都区梯面镇等7个山区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我市还将继续安排有关学校结对帮扶乡村学校,通过教师干部交流、教学教研交流等方式,提升乡村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

七、关于优秀人才子女教育

目前,已将“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范围,保障其享受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实并公示后,由区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市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黄炜雄,联系电话:220836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市财政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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