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356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05-27 1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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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案〔2019〕120号

雷建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工读学校发展与建设的建议》(第2019235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于4月24日、5月21日上门拜访雷建威代表。经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此建议充分体现了代表对我市未成年人发展的高度关注。工读学校可以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早期干预,纠正不良心理及行为,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关于“将工读教育延伸到小学四到六年级,使之能接受合适的矫治教育”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门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对于不适宜进入专门学校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有一般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可根据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提出的申请或委托,选派师资力量到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也可以将其接入专门学校进行独立分班的体验式学习。小学四到六年级的儿童不符合正式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的年龄要求。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强,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出现不良行为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积极面对,形成合力,共同应对,且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小学生在校所占比例较少。

将工读教育延伸到小学四到六年级依然可以从实现形式方面开展研究,“送教上门”或者“体验式学习”是可以探索的方向。未来我局将就其合法性、可操作性与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新穗学校进行充分研讨。

二、关于“扩大工读学校的招生范围至非广州户籍但父母居住在广州的不良学生”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市新穗学校(石榴岗校区)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9〕31号)的要求,招生对象为“年满12周岁,有广州市户籍,在我市普通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男生。”新穗学校石榴岗校区可提供学位140个,按照2019-2020年市新穗学校招生计划,拟招生100人,学位已基本达到饱和。据了解,新穗学校有少数满足积分入学等相关条件的非穗籍学生在读。由于目前学校师资不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穗学校并无足够的条件全面接收非穗户籍的学生。我局正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抓紧研究加强我市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的改进措施和发展方向。

三、关于“规划在各区开设一所公办的工读学校”

据各区反映的情况来看,由于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若各区都开办一所公办工读学校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结合我市实际,在部分区设立工读学校,采取新建或改建校舍的办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是可以研究的方向。我局已会同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就在部分区设立市新穗学校分校区的问题进行充分研讨。

四、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进行绩效评定时不得因所辖学校将不良学生转送工读学校而作减分处理”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对学校的管理细则。据向各区初步了解,全市11区教育局均没有对所辖学校进行绩效评定时将不良学生转送工读学校作减分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具体工作,继续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要求树立正确的专门教育观念,加强对学校绩效评定的管理。

五、关于“改善工读学校教师待遇,恢复工读教育补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相关政策,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调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水平,规范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设立主管部门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事业单位统筹分配力度,稳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收入水平。工读学校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且2018年我局在主管部门分配奖励时给予新穗学校相应补贴,其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和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由于工读教育津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项目,所以目前暂时无法为新穗学校教师发放工读教育津贴。鉴于新穗学校教师劳动强度大,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我局将继续与市人社、财政局进行充分研讨沟通,争取提高新穗学校教师待遇水平。

六、关于“政府应主动对工读学校进行正面的介绍和宣传,改变群众对工读学校的认识和观念”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犯纳入地方国民义务教育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2015〕224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学年新穗学校招生计划。为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更好地了解市新穗学校招生政策和流程,今年4-5月我局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工读教育宣讲活动,并要求各区配合安排至少1场宣讲活动,组织本区初中学校主管德育工作校领导或中层干部集中参加。海珠区还开展对就读新穗学校的海珠籍学生送温暖和送慰问活动。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工读学校制度在社区、家庭、学校,尤其是来穗人员家庭和民办学校中的宣传力度,进而加深全社会以及各部门对工读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特殊作用的认识。继续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立足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矫正,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感谢你们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麦剑芳,联系电话:2208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花都区政府,天河区政府,荔湾区政府,海珠区政府,越秀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增城区政府,黄埔区政府,从化区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云区政府,南沙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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