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436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05-05 11: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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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穗教案〔2019〕103号

叶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教育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19243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荔湾区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叶君代表在4月1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决策层面应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全盘规划,以规划为导向的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被列为我市重要专项规划,2017年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确立了打造世界前列、全国一流、广州特色、示范引领的现代化教育总发展目标。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公平优质均衡,建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相关内容列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各类教育设施,2013年启动编制中小学布点规划,已形成《广州市中小学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和11区分规划等成果。2016年,启动编制学前和职业教育布点规划,目前学前教育已形成《广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和11个区分规划等成果;职业教育布点规划正在与广州科技教育城最新规划相衔接。为进一步联动解决幼儿园学位供给不充分、中小学学位供给不平衡等问题,2018年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布点规划成果整合工作,已形成全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初步成果,并申请将规划数据信息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实现全盘规划,科学统筹。

二、关于在城市发展的时候首先保障教育的规划用地的建议

一是注重保障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套,制定实施了《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其中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规模提出明确规定。2018年12月14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独立用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简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改、扩建程序,鼓励公共服务设施正向调整。二是注重保障教育规划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的相关要求,在规划编制、土地出让等环节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阶段,要求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关于新建和扩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议

一是在中小学布点规划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涵盖中小学校新改扩建项目、新增示范性高中项目和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三类共220所学校,市财政按照“先干先给,多干多给,快干快给”的原则,对各区进行资金奖补。截至2019年3月,已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约14.32万个万个,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市本级财政累计下达各区奖补资金约23.06亿元。二是制定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采取“一区一策”、试点办微小型幼儿园等方式,扩大幼儿园学位供给。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任务的通知》,明确各区2019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任务。三是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广州市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对历史遗留项目资料“一案一册”归档,提出处理意见和操作指引,截至2019年2月28日,全市189宗未建成、未移交配套教育设施问题中,已完成移交49宗。四是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机制,推进制定民办教育市级配套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建立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面向社会提供民办学校相关信息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修改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办事指南,制定全市统一审批标准和流程,规范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行为。

四、关于提高对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加强对教师的培训的建议

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决策部署,通过调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水平、规范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设立主管部门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二是积极做好公办临聘教师和民办教师的薪酬待遇保障工作,按照《广州市属中小学临聘教师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要求,将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内,并要求各区参照执行,有效解决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经费不足难题。对于民办教师薪酬待遇,参考在编人员工资水平、定期发布的职业薪酬信息等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通过定期开展督查有效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三是深入加强教师培训,分类施策,勇于创新,开设157个教师培训专项,共培训1.4万人次;开设1824门远程培训课程,共54万人次参训;组织1243人次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在“一师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2017-2018年我市共1973堂课入选省级“优课”,部省级“优课”数量位列全省第一。研究制定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加大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研究制定我市教育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使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五、关于提高教育政策法规的科学性、普惠性和可行性的建议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编制我市教育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出台科研项目“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取消办理入学及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等手续中需群众提供的多项证明材料、11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到现场最多跑1次,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一校一章程”“一校一法治副校长”“一校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建成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省级96所、市级251所。三是拟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广州市教师“区管校聘”编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教职员(工)事业编制管理以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负责的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朱宝莉,联系电话:220836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花都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荔湾区人民政府,海珠区政府,越秀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市委编办,增城区政府,黄埔区政府,从化区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云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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