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0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7-30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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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18〕197号

 

曾纯青等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广州市义务教育空间均衡性的建议”的提案(第400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7月1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及多次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核心理念,努力打造世界前列、全国一流、广州特色、示范引领的现代化教育。

  一、广州基础教育基本情况

  2017学年度,广州市共有幼儿园1775所、普通中小学1479所(其中小学961所、初中397所、普通高中121所)、特殊教育学校22所(含1所工读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51所、市管普通高校9所。在校生数幼儿园共48.35万人、普通中小学151.41万人、特教学校5155人、市区两级中职学校9.69万人、市管高校9.43万人。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建立完善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和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确立了“全面上水平、全国有影响”的广州教育发展新坐标,扩大和优化基础教育学位供给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并列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规划上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各部门协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

  (二)科学规划设置中小学教育设施。一是合理布局中小学校。按照“多规合一”思路,以全市城乡规划“一张图”为工作平台,细致摸查和科学预测适龄儿童少年学位需求,市区联动编制全市中小学布点规划,形成《广州市中小学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和11个区《广州市中小学控制导则》等规划成果,市政府已在审定中。二是合理利用土地空间资源。2015年,《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纳入市政府规章《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市政府第133号令)发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段等各类教育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服务规模等,分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两个标准,提出具体规划设置要求。对于新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市国土规划部门在征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意见时,我局严格按照上述设置标准提出建议,有效满足区域教育教学需求;对于现状土地资源紧缺区域,采取将高中学校适当外迁,腾挪土地资源保障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需求。

  (三)加大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出台《关于新建一批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实施方案》,完成《广州市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三年提升计划(2016-2018年)》中期调整,市财政按照“先干先给、多干多给、快干快给”的原则对各区奖补。调整后的提升计划涵盖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提升项目、新增示范性高中项目和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三类共220所学校,全市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约18.75万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位约16.86万个。截至2018年5月底,提升计划项目已开工144个、完工67个,新增学位6.97万个。

  (四)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制定实施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外围城区辐射延伸工作方案,推动广雅中学、执信中学等市属中小学校以新建校区、委托管理等方式辐射延伸到白云、黄埔、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等外围城区;向天河区输出广州中学、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向黄埔区输出广州实验中学校名品牌。深入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成立了广雅、执信等7个市属教育集团,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五)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原则;各区根据当地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加强招生行为监管,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六)大力推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4年,市督导室对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学校”全面认定,制定了评估方案和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并促进长效机制。截至2017年底,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4.97%,全市11个区全部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广州市被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七)外引内培促进教师资源均衡提升。一是合理配置教师,全市小学生师比基本按1:19,初中生师比基本按1:13.5,高中生师比基本按1:12.5配备编制内教职员或临聘教职员,并重点向相对薄弱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二是制度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筑巢引凤、刚柔并济”,加大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53人,下达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929万。三是项目带动,立足本地,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全市培养培训三批次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共1453名;完成“百名校长京津沪跟岗访学计划”,遴选认定市级骨干教师1301名;认定新一轮广州市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479名,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推优评先,树立标杆,组织推荐省第十批特级教师候选人48名,其中44人通过省的评审;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92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7名;1人入选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2人通过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五是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进一步推动区域内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落实好教育事业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借助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合理优化后续发展目标、指标和工程项目。整合中小学、学前教育布点规划成果,形成广州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推动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的“多规合一”落地。

  二是继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全市均衡布局。通过直接建校、委托管理、品牌输出、合作帮扶、专业指导、设立优质民办学校等路径和策略,积极推进省属和区属优质中小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外围城区辐射延伸。进一步深入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三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加大全市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实施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制定广州市教育局保充分促平衡中小学校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确保落实新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四是继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整体发展水平。会同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要求,积极推动并进一步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破解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阻碍,有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推进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朱宝莉,联系电话:220836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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