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A类
穗教案〔2018〕148号
叶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建议》(第2018207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国土规划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26日、5月3日、5月9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和邮件交流,经综合市国土规划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该建议在分析我市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快集体办幼儿园升级改造的建议,对于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提升广州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教育局积极应对广州国家重要城市定位及人口政策调整等挑战,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以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构筑公益普惠规范的学前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779所(不含同区分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18所,占比79.7%。全市幼儿园提供学位约52.6万个,在园幼儿48.7万人,空余学位约3.9万个,公益普惠性已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主体,较好地满足当下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一、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
近年来,我市通过新建、改(扩)建、复建、购买等多种渠道努力扩大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9所,新增公办学位26011个。目前,我市幼儿园177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46所,占比30.7%;公办幼儿园学位16.8万个,占比32%。完成了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提出到2016年底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的目标要求。
目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我局会同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就增加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方面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力争公办学位数占幼儿园学位总数达到50%以上的发展目标。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通过盘活存量、扩充增量,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学前教育管理“市统筹、区为主”原则,市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全市公办学位发展目标,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强化各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和意识,切实发挥街(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定目标、扩增量。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各区科学预测近学位缺口,建立需求台账,科学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继续推进小区配套园的建设移交,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移交给地方政府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积极开展小微型幼儿园试点,利用空置中小学校用地建设幼儿园的经验,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对新建、回收、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的新增班数,市、区财政给予每班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二是保存量。修订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理顺公办性质幼儿园办园体制。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等多种形式,保障现有公办性质幼儿园正常运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普惠性服务。三是加快镇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区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每个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
二、加强对集体办幼儿园等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2015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集体办园等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和设备费等予以分类补助,建立起以生均财政拨款的形式保障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今年3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次修订了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普惠性幼儿园尤其是集体办等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其中集体办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2017年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555元,集体办等公办性质幼儿园可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层次。同时调整了生均定额补助的使用方向,其中50%可用于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津贴,提高教师收入。
在《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同时提出,积极推进各区理顺机关、城镇街道办、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办园体制。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建设力度
一是继续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各区进一步完善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认定扶持管理办法,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我局将会同市财政按今年3月新修订的《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自2018年起提高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二是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优惠政策。目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等收费标准;国资委支持国有企业在选择物业承租方时,同等条件下优考虑办园者,同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各类优惠条件;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免增值税等。三是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在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76号)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分区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建立教师从教津贴机制和年金补贴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推进学前教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促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优秀人才高端培训项目,每年组织幼儿园园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参加脱产培训。落实全员培训,幼儿园专任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逐步形成了全员培训以远程培训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培训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培训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同时针对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参加培训支撑不足的情况,开展了“送培到园”的培训项目,促进幼儿园专业发展。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开展公办园教师派驻到民办园中进行帮扶、民办园教师定期到公办园跟岗学习等内容,很有意义,有利于将本地的公办园优质资源,包括公办园的名园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以及公办园科学管理的理念、体系和经验等资源,在本地范围实现示范辐射与共享。因目前我市公办园教师队伍编制和整体数量紧缺,特别是二胎政策实施以来,幼儿园教师队伍更是面临任务重、人数少的难题。此建议在实施上存在实际困难。下一步我局会积极研究学前教育本地资源共享,公办教师到本地民办园支教等好建议,并将此类建议纳入我市中小学教师支教整体工作中进行谋划。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
(联系人:沈蔓,联系电话:220836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国土规划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