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3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5-15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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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案〔2018〕137号
  

林泰松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缓解“入园难”问题的建议》(第2018231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26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该建议在分析我市幼儿园现状、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增加学前经费在整个教育支出的比重、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等建议措施,对于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提升广州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教育局积极应对广州国家重要城市定位及人口政策调整等挑战,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以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构筑公益普惠规范的学前教育体系。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9所,新增公办学位26011个,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68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学位约62063个。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779所(不含同区分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18所,占比79.7%。全市幼儿园提供学位约52.6万个,在园幼儿48.7万人,空余学位约3.9万个,公益普惠性已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主体,较好地满足当下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一、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公益普惠
  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4年至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分别投入12.02亿元、14.93亿元、17.99亿元。2015-2017年,市学前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分别投入3.4亿元、3.466亿元、4.17亿元。2018年,我市转移支付预算经费约8.9亿元。
  二、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一是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各区均出台本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明确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标准、政策扶持、收费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国家、省和市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扶持力度。2015年出台了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建立了以生均财政拨款的形式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分类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今年3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次修订了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提高对普惠性幼儿园尤其是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2017年每生每年11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700元。三是通过教育联盟、教研教学、教师培训等多种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学质量。针对民办幼儿园参加培训支撑不足的情况,例如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高,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开展了“送培到园”的培训项目。努力通过立体多维的培训方式:远程教育、送培到区、送教到校,让广州地区民办幼儿园教师也能同等享有丰富的、专业的、优质的学前教育培训资源。
  代表们提到开展公办园教师派驻到民办园中进行帮扶、民办园教师定期到公办园跟岗学习的建议很有意义,有利于将本地的公办园优质资源,包括公办园的名园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以及公办幼儿园规范科学管理的理念、体系和经验的文化教育资源,在本地范围实现示范辐射与共享,取得现有效益的最大化。因目前我市公办园教师队伍编制和整体数量的限制,特别是二胎政策实施以来,幼儿园教师队伍更是面临任务重、人数少的难题。此建议目前在实施上存在实际困难。下一步我局将会积极研究学前教育本地资源共享,公办教师到本地民办园支教等好建议,并将此类建议纳入我市中小学教师支教整体工作中进行谋划。
  三、依法实施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局共同协作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幼儿园入口监管。印发《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重新登记造册换证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公办幼儿园重新登记造册工作,规范登记管理。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制订本地幼儿园准入标准,新建幼儿园统一标准,必须达到规范化园幼儿园办园标准,并建立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及年检制度。
  二是规范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开学检查、视导、专项督查等措施开展幼儿园日常办园行为过程性动态监管与指导。同时各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常态化的校园安全、卫生环境工作等专项督查,切实加强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重点加强对依法办园、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办园。
  三是加强师资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开展了幼儿园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教职工思德师风教育。逐步完善幼儿教师的待遇保障机制,对民办规范化幼儿园教师工资进行规范。逐步加强幼儿教师培训,逐步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审方式和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
  下一步,我市将在继续落实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幼儿园信息系统建设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沈蔓,联系电话:220836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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