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C类
穗教案〔2018〕138号
田长恩等代表:
您提出的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率先在我市全面推行高中免费教育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8日、5月1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总结经验、分步实施、全市推广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建议对当前及今后我市推进相关工作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结合你们所提建议,进一步总结、研究有关问题,完善、推动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我市已有推行高中免费教育的基础。一是我市已实施15年免费特殊教育和9年免费义务教育。二是我市已实施贫困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且增城、花都、南沙三区已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教育。三是对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学校差额收取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上述政策的实施为推行高中免费教育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审慎研究、稳妥推行高中免费教育。我市正积极研究推进中职教育免费工作,同时也将开展普通高中免费可行性调研和评估,切实稳妥地推进高中免费教育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高中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清晓,联系电话:2208367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市府办公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