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5-15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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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18〕140号

方雪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018201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24日、5月2日、5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公安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在分析近期国内出现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幼儿园安保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和幼儿园管理的建议,对于推动我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广州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广州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在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通过加强幼儿园入口监管、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和加强师资建设等多种途径对幼儿园依法实施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目前,我市幼儿园1779所,其中规范化幼儿园1659所,占比93%。
  一、加强安保工作,创建安全校园。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做好幼儿园安保工作。在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方面,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幼儿园均已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现阶段,我局正在推进全市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按照“按需接入、分步整合”的原则,将校园内部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逐步进行联网整合,有效加强校园内部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同时,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建立了日常技防执法检查制度,在提升校园自我安防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幼儿园按照《广州市学校门卫值班室安全工作规范(试行) 》 要求,完善幼儿园门卫值班室建设,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协调技防部门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要求,积极指导幼儿园做好校门口、教学区、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保养,并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工作,不断提升快速处置涉幼儿园案事件能力。同时将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数量、素质等情况,以及校园内部技防系统的“建、维、管、用”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督促属地公安分局、派出所及学校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保制度和工作的落实。关于幼儿园监控视频与家长手机实时联网的建议,根据省政府规章《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目前条件下暂不宜实施。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探索通过微信群交流、家长教师活动、开放日等多种方式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幼儿园的管理监督中,保障家园互动的常态化、规范化。我局也将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落实内部治安保卫、消防等各项检查制度,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查找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师资建设,促进专业发展。
  (一)严把幼儿教师职业入口关,强化教师任职资格管理。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市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一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二是强化了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三是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市正在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制订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将在2018年上半年进行全市教师资格证书摸查和改错补漏工作、下半年对全市公办学校在岗教师进行首次注册,2019年下半年对全市民办学校在岗教师进行首次注册,2020年对以上的首次注册工作进行汇总、完善,并完成我市中小学教师首次定期注册工作。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
  (二)设立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专项,完善学前教师专业成长体系。
  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打造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一是开展一年两期的全员培训。2017年开设学前教育类全员培训课程421门次,培训约8.7万人次。二是开展学前教育园长和教师专项培训。截至2017年底,已开展的学前教育专项培训项目97个,培养对象涵盖了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共培训39,527人次,其中送培到区的项目培训达30,611人次。 三是通过国培和省培项目培训,采用集中培训、考察跟岗、返岗研修、总结提升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进行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教学与经验分享相结合,帮助幼儿教师提高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目前我市各区正积极探索教师聘用与薪酬保障政策,努力破解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天河区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由年人均拨款6.84万元提高至12.07万元。番禺区提高区属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非在编合同制教师收入,率先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黄埔区突破人才引进瓶颈,实行编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下一步,我局将按《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指导各区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广州市属中小学临聘教师预算编制暂行办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分区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建立教师从教津贴机制和年金补贴机制。
  三、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落实幼儿园的主体责任。落实“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一是建立园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二是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三是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四是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完善幼儿园安全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是提升量化等级,全面实施“明厨亮灶”。2016年11月底,我市已经实现了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全面“灭C”,不留死角,将学校食堂的风险降到最低。通过专项整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A级学校食堂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目前A级率已达到18.8%。另外,还要求向学校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量化等级提升全部达到B级,进一步降低配送用餐的风险。我市学校食堂已100%实施“明厨亮灶”,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规范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开学检查、定期视导、专项督查等措施开展幼儿园日常办园行为过程性动态监管与指导。同时各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常态化的校园安全、卫生环境工作、消防等专项督查,切实加强幼儿园校园安全、卫生保健、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控工作。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重点加强对依法办园、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园。
  四是以规范化幼儿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5%的任务目标。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指导各区根据幼儿园实际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沈蔓,联系电话:220836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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