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A类
穗教案〔2018〕135号
李娟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的建议》(第20182277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4月24日、5月9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比例、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幼师待遇等建议,正是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推进的重点,这些建议对于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广州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教育局积极应对广州国家重要城市定位及人口政策调整等挑战,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以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构筑公益普惠规范的学前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779所(不含同区分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18所,占比79.7%。全市幼儿园提供学位52.6万个,在园幼儿48.7万人,空余学位约3.9万个,公益普惠性已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主体,较好地满足当下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一、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广州学前教育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目前“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幼儿园发展格局。省的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提出到2016年底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通过新建、改(扩)建、复建、购买等多种渠道努力扩大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9所,新增公办学位26011个。目前,我市幼儿园177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46所,占比30.7%;公办幼儿园学位16.8万个,占比32%。完成了省的目标要求。
目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我局会同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力争公办学位数占幼儿园学位总数达到50%以上的发展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盘活存量、扩充增量,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学前教育管理“市统筹、区为主”原则,市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全市公办学位发展目标,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强化各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和意识,切实发挥街(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定目标、扩增量。推动各区科学预测近三年学位缺口,建立需求台账,科学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继续推进小区配套园的建设移交,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新建、回收、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的新增班数,市、区财政给予每班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二是保存量。积极推进各区理顺城镇街道办、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办园体制。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加快镇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区必须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每个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
二、进一步学前教育加大财政投入
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5-2017年,市学前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分别投入3.4亿元、3.46亿元、4.17亿元。2018年,我市转移支付经费预计将达8.9亿元。 2015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建立以生均财政拨款的形式保障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今年3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次修订了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普惠性幼儿园尤其是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其中集体办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2017年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555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从2017年每生每年11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700元。
三、完善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制度
(一)目前,我市各区正积极探索教师聘用与薪酬保障政策,努力破解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天河区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由年人均拨款6.84万元提高至12.07万元。番禺区提高区属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非在编合同制教师收入,率先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今年市印发的《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要求各区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广州市属中小学临聘教师预算编制暂行办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
(二)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制定规范化民办幼儿园教师薪酬待遇指导性文件,积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等合法权益。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在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分区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建立教师从教津贴机制和年金补贴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建设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安排幼师的心理和法制教育等建议非常切合实际需求,我局将与市教育评估中心(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共同研究,总体设计及增加面向学前教育教师的有关心理健康调适和法制的课程,为学前教育教师提高法律意识提供教育资源,并协助他们调适心理健康,有效化解负面情绪,建设阳光积极的心态。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沈蔓,联系电话:220836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