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1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5-17 15:50:00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A类
  穗教案〔2018〕150号

梁润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的研究与建议》(第2018214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5月4日、7日进行了电话、邮件沟通,并综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该建议提出的加强部门间的工作沟通、落实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宣传、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完善标准规范、支持科研机构开展中小学光环境研究等工作机制的建议,对促进我市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质量改善,保护学生健康权益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序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1月12日我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有序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印发《广州市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教室专用灯具及现场照明技术指引(试行)》,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标准和经费渠道。提出分两个阶段分别采取措施,首先迅速开展公、民办学校教室照明情况摸查,对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教室进行登记造册,利用寒假进行优先改造,解决学校教室照度低于国家标准、灯管数量不足、灯管老化、未设置灯罩等问题,确保开学前所有教室先“亮起来”,截至目前,已有1247所学校的20573间教室完成优先改造;其次是结合经费测算情况,制定深化改造工作方案,对1437所学校的60471间普通教室、功能教室、其他场室进行深化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设备更新、线路改造、电力增容等,我们拟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各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验收符合国家所有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款的要求。
  (二)修订完善教室照明标准。以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JGJ 310-2013《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0034-2013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为依据制定了《学校教室专用灯具及现场照明技术指引(试行)》,明确将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等强制性参数列入其中,明确了普通教室、功能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其他场室的照明标准。3月21日,组织国内和省内照明行业、公共卫生、建筑设计和照明检测等领域知名专家,对《学校教室专用灯具及现场照明技术指引(试行)》进行论证,指导各区和学校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生活卫生设施。2015年-2017年,市、区财政先后投入18个亿用于改善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厕所、学生宿舍等生活卫生设施,使区域、校际之间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更加均衡和完善。2018 年市财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编制了“市教育局学校卫生工作专项工作经费”预算1012万元,“市教育局健康促进中心创建广州市学校卫生科研基地工作经费”预算26万元,“市教育局健康促进中心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预算49.6万元,“市教育局健康促进中心学校卫生工作督查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经费”15.5万元。
  (四)加强教室照明督查。2017、2018年,由教育督导室牵头,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市学校进行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对教室的照明、通风、教室课桌椅配置等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卫生工作督查,其中就有教室照明方面的检查内容,并对督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五)支持科研机构开展中小学光环境研究。2018年已将“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研究”纳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目前《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实施技术指引》已论证完毕,下一步将推广对外公开发布,以确保我市课室照明灯具发明研究、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测过程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实施技术指引》的标准,指导督促各区各校进行教室照明深度改造、验收,确保各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验收符合国家所有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款的要求,并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中,推荐以标准安装照明设备。
  (二)继续组织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各区和学校改造进度,指导各区和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改造,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验收、抽检测试,确保改造后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各区和学校完成改造进度。
  感谢你们对我市学校教室光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希望我们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渠道为广州教育发展、为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多一点呼吁,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谭江平,联系电话:220837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