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3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5-15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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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穗教案〔2018〕139号

谈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允许家长实名登录的建议》(第2018238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于4月6日、4月10日与谈凌代表进行电话沟通,4月13日与谈凌代表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公安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规章修订问题
  2015年,市公安局已启动《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下称《市规定》)的修订工作。2016年6月,该局完成《市规定》送审稿报送市法制办。2016年底,省公安厅开始制定《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下称《省办法》)。为避免与上位法冲突,市法制办暂缓了《市规定》的修订工作。省公安厅在制定《省办法》的过程中,充分借鉴和引用了《市规定》修订草案的理念和内容。2017年4月,《省办法》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发布。由于《省办法》各条款已基本涵盖《市规定》拟修订的内容,市法制办决定将《市规定》的修订工作变更为对个别条款的修正。目前,修正工作已完成,修正后的《市规定》将于近期公布。《省办法》第九条、二十条、二十六条以及《市规定》第六条、十八条已对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区域范围、保存时限、查看和复制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再进行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不够充分。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对幼儿园内需要公共视频监控覆盖的区域作出具体指导,方便幼儿园管理者更好地执行上述规定。
  二、关于视频监控布设问题
  中小学、幼儿园一直是我市治安防控重点目标单位和重点检查单位。2006年全市开展大规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来,政府投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已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各主要出入口及外围周边重点公共区域,并全部联网接入公安机关,基本能满足社会治安管控需要。
  为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根据全市“雪亮工程”部署和要求,按照“按需接入、分步整合”的原则,投入1121万元建设广州市校园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将校园内部重点区域视频监控逐步进行联网整合,与公安部门共享信息,实现校园安全网上巡查功能,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有效加强校园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强化技防执法检查,将校园内部技防系统的“建、维、管、用”的情况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采取不定期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学校及属地公安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三、关于家长实时查看问题
  《省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因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重大损失,情况紧急的,经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同意后,可以查看技防系统关联部分信息,但不得翻拍、复制和调取,技防系统使用单位应当登记查看人员身份信息、查看信息起止时段以及查看事由。确因法定事由需要复制公共区域技防系统采获信息的,应当经建设该技防系统的人民政府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因此,依法不宜允许家长实时查看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
  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育的良好氛围,我局鼓励各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家校互动,家长可通过定期联系、微信沟通、参加义工等多种渠道方式,更多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情况,积极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韦荣福,联系电话:220837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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