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4-17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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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案〔2018〕110号

李文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第2018227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8日进行了电话、电子邮件沟通,经综合市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委、卫生计生委及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多次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查,初步形成全面清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新常态,逐步建立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高压严管专项整治新机制,有效保障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一)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后勤负责人负责检查食堂食品安全落实情况,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学校食堂安全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每年的春季、秋季开学均部署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自查,要求各区督促学校食堂全面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情况,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与食药监、城管、公安、工商、卫计委、街道等部门沟通,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不定期召开督导检查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和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自2017年起,每年9月为广州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由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校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广州医科大学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开展膳食营养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联合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开展“食在广州 食得放心”—2017 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品征集大赛等活动。市公安局举办校园法制教育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突出成效。市食药监局与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了《我想看见你的笑》科普专题片.
  (二)加强学校食堂建设
  一是狠抓学校食堂基础硬件建设。2015年-2017年,市、区财政先后投入18个亿用于改善全市中小学校食堂以及厕所、学生宿舍等生活卫生设施,使区域、校际之间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更加均衡和完善。
  二是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量化提级,实现了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等级“灭C升B”和提高A 级比例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办学校食堂已100%完成“灭C”工作,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已100%完成升级改造工作,量化等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
  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在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启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食堂的安全、卫生。
  四是督促学校建立学校食堂社会化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审核承包商。
  (三)加强配餐管理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强化人员培训工作。2017年上半年,市食药监局组织美团外卖、百度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联络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引导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积极利用“广州市食品安全微培训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市食药监局将小餐饮整治列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并将学校周边的小餐饮店列为重中之重,通过采取承诺制、备案登记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手段,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采取严厉强制措施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逐一建立档案,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逐步将“专项整治”转入“常态检查”,改变过去定期检查、投诉被动处置、问题积累整顿的监管方式,对热点部位定时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校园周围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整治。联合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无证小餐饮,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指导其整改办证,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引导教育依然拒不整改的行为,组织力量重拳出击,依法严肃查处。每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小升初考、中考、高考前以及“六一”节日等重点时段,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日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对关键时间节点、重点区域的及时监控,确保各项监管措施有效落实。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涉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容环境执法整治。联合市公安、工商、食药监等多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查严控校园周边流动商贩乱摆卖、占道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对中心城区、 城乡结合部和乱摆卖多发的校园周边,学生上学、午间休息、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守点,实现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快速发现、快速处置,并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乱摆卖、占道经营食品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联合食药监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索证索票、经营过程、从业人员管理及储存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测,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提级工作。根据全市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逐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A”工作,确保达标一个提升一个。
  三是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定期联合食药监、城管摊贩、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是继续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定期参加网上学习,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规范操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经营水平。
  五是尝试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督查。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履行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六是适当的时候研讨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
  七是鼓励新建学校、扩建学校建立独立食堂。
  八是关于学生托管机构的工商登记问题。我市工商部门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参考有关政策文件办理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备案,以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依据,我市经营范围目录中并没有“托管”或类似的经营项目,且目前国家、省、市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性质、准入等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因此,该类机构在我市尚无法进行工商登记。
  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

 


  (联系人:谭江平,联系电话:220837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市城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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