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4-18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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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穗教案〔2018〕113号

陈晶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托管班管理的建议》(第2018223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2月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财政局、工商局、法制办、食药监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工作方式的转变,学生托管服务应运而生,解决了一些没有太多时间、精力照顾子女的学生家长的需求,也保证了这部分学生在课外有进餐、休息的场所。但是,一些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机构无证经营,存在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也说明目前的管理确实存在一些漏洞,必须引起重视。我局认为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托管班管理的建议十分及时,有必要通过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从而保障学生们的健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我市2013年出台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了教育、民政、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生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市政府应当另行制定学生托管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但由于托管服务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其属性,如何进行有效监管是一个现实的难题。经认真调研和仔细研究,我局认为,学生托管应当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才能共同抓好学生托管的管理工作。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综合国内各大城市的经验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仅限于校内托管的管理,而对于校外托管则无力(权)监管。
  2014年9月,市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取消小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收费。文件印发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家长和学校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应对方案。因此,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法制办、人社局等部门,在借鉴国内外政府补贴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穗教发〔2014〕123号),明确了对公办小学的学生托管进行财政补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服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课后托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按照公办小学实际参加午休和课后托管的在校学生数和天数计算”,补助资金按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解决,保障了公办小学校内托管工作的稳定延续。2015年6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出台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公办小学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15〕35号),明确了公办小学校内午休和课后托管工作原则、托管对象、托管内容、托管时间,并提出包括完善管理制度、人员安排、用餐管理、安全应急管理、规范收费等工作要求,指导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公办小学校内托管工作。2016年9月,我市在越秀、荔湾、天河、花都等4个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总结,这4个区的校内托管工作各有特色,并形成了经验:一是可由本校教师直接管理,免费提供服务;二是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服务外包形式,免费提供服务;三是可通过家长委员会或义工志愿者组织,免费提供服务;四是可在家长同意基础上,与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服务。
  2017年3月2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后托管主渠道的作用,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我局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据2017年秋季学期摸查,全市11个区有51.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午休托管,3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下午课后托管。2017年,全市共安排公办小学校内托管工作预算经费约1.7亿元。
  市政府对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也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认为,要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提高我市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当前工作重点应以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为主要思路,一是各区政府要履行学生课后托管的责任。鼓励各区、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模式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问题,市民政、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在课后托管场地、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二是探索多种形式解决课后托管问题。综合学校、街道(社区)、机构、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家长等各方力量,按照“非营利性”原则,鼓励依托学校场地资源,探索托管服务外包、引入志愿服务、家长互助等多种形式高质量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三是积极解决经费问题。允许相关机构、组织与学校合作向家长按“非营利性”原则收取费用,政府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四是按照家长、老师自愿的原则,允许学校老师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基础上参与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并领取一定报酬。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同时根据校内托管政策的实施效果,并结合国内其他城市行之有效的经验,继续指导各区加强和完善校内托管工作。
  感谢您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代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联系人:周诗根,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府研究室,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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