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4-20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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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案〔2018〕115号

李凤琼委员:
  您提出的《广州应牵头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学校联盟》(第408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旅游局、民政局等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学校联盟作为大湾区学校交流的重要平台,可以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强人文交流、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中,应该发挥独特优势,通过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学校联盟,促进教育交流和发展。
  二、牵头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学校联盟工作方向
  (一)举办交换生计划以及观课交流活动
  举办交换生计划及观课交流活动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师生深入到对方的学习、生活中,对于加深学校师生间的交流,借鉴各方有益经验,促进共同发展,培育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职教交流合作的特色项目有积极作用。过去,在穗港双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有部分姊妹学校定期组织师生交换互访、开展学生视频交流,为两地师生成长进步构建相互学习的平台,共同探讨两地教育工作、提升两校办学水平。我局也积极打造交流合作项目品牌,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交流活动。比如与香港联合举办穗港澳科技教师广州交流参访活动暨穗港澳STEM教育联盟年会、穗港两地教师体育联谊赛、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穗港澳青少年科技交流夏令营、穗港澳台四地职业院校技能交流节等活动,积极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应用,为促进粤港澳师生思想交流与文化融合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将结合粤港姊妹学校的平台,优先促进粤港姊妹学校间的学生交换以及观课交流活动。探讨以各城市间的一个重点学校为牵头学校进行交流,再将好的经验分享给其他学校,从而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学生交换以及观课活动的常态化交流。
  (二)举办交流团
  举办交流团对推动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拓展学生见识和技能有着积极作用。过去,我局为做好新时期粤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组织粤港澳教育代表团交流互访。如2016年-2017年间,广州市教育局组织3次共77名中小学(中职)校长、穗港教育交流工作负责人赴港参加各类专题学习活动,通过专家授课、实地访问、课程观课、交流座谈等形式,全方位了解香港教育的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并结合香港教育的特点和亮点,融会贯通,整合提升,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系统与香港地区的合作项目。香港中联办、香港教育局、澳门教青局等粤港澳合作各高层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教育代表团来穗交流访问。如今年3月,范徐丽泰女士组织香港中小学校长、通识教育课程相关科目教师近50人来穗开展教育文化发展主题交流,在穗期间参访了广东广雅中学,深入历史科目课堂听课,与广州教师深入交流。同时还参观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广东省博物馆,本次活动进一步增进了香港教师对中国历史文化、广州教育文化发展的理解。
  我局赞同粤港澳大湾区学校举办交流团,欢迎城市间的重点中学加强师互访交流。目前,广州已经开发了系列研学旅游线路,我们欢迎大湾区城市组织学生来穗参观、考察、研学,开展校际青少年间研学旅游交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学校、广州市旅游局、广州市民政局互联合作,促进教育资源与旅游深度结合,培育更多集教育、科技、文化等于一体的研学旅游基地,为创新广州旅游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同时也将加强科技教育领域的交流,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学校STEAM场室建设,将有校本特色的学校纳入STEAM教育基地或STEAM教育参观路线。
  (三)进行义教活动
  我局赞同“重点中学进行师生交流”和组织教师和学生于节假日到大湾区内部分偏远地区小学展开“义教”的建议。但宥于现有外事和财政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和数量不足的现状,目前穗港教学交流活动主要是基于穗港姊妹学校友好合作与交流来开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外事工作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协调并选派我市优秀教师参加穗港教学交流活动,也欢迎香港师生到大湾区其他城市进行义教。
  感谢您对粤港澳大湾区学校教育交流的支持与指导,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许智莉,联系电话:22083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广州市旅游局、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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